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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一高校禁止男女生开房 称系滥交或买娼行为

发表于2013-01-10

“签名就签名呗,不用担心,照样可以到对面消费、开房,你不说自己是华商的学生就行了。”一位大一的学生说。记者了解到,华商学院已经不止一次要求学生签署类似的“安全承诺书”。2010年11月,华商学院学生签署了“不参与包车、经商、同乡会活动”的承诺书;2012年2月,又有学生签署了包括“按照学校规定不越过后山围墙去开展各种活动”的承诺书。

发表于2013-01-10

学校个别字眼属于误传

华商学院办公室主任王中德表示,安全承诺书是学校安全教育的手段。“学生签名前总会看一看内容吧,这就达成安全教育的效果。”华商学院学生处副处长邱会锋说,“安全教育只是建议,不是强制性的”。

发表于2013-01-10

据了解,今年1月,华商学院的校道上多了一幅手写的《通告》,物业公司要求华商校区广大师生“不要横跨马路到对面消费”,对于不听劝阻的学生,“一经查获,报学生处并通报批评处分”。

发表于2013-01-10

同时陈震认为,学校不能用此承诺书作为免责的挡箭牌,应该加强学校管理,让学生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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