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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新政送福利 条条都与你有关

发表于2016-01-21
标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住房 公积金 公积金新政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将来,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主住房物业费


发表于2016-01-21

小伙伴们快来看看,这些福利,条条与你有关!

1、装修、自住房租金、物业费等用途均可提公积金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离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职工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发表于2016-01-21

3、个体户也可缴存公积金

修订稿还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4、缴存金额“限高保低”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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