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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广告法或让房子卖得更干爽

发表于2015-09-14

新广告法实行已经10天,作为常年“卖广告”的开发商,正面临着一场针对新广告法的头脑风暴———一方面他们需要考虑如何符合新广告法,另一方面则需要考虑如何避免广告文案宣传中所忌讳的直白式宣传。业界人士对此表示以后更需要考验广告文案的水平,而购房者则对此拍手称赞,认为新广告法中的一些细则能保障自己。

“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电影里的台词很有意思,“惊喜”的词典解释不需要翻译,但其语境意义就需要翻译,而且需要三番五次地翻译,直到说到最根本的利益上,而不是一番又一番的油彩和花里胡哨。房产销售也是,如报道中直言不讳,常年“卖广告”呀,一点都不突然了,客户、观众都见惯不惊了,以至于现代汉语中,实际上新增了一种行业广告现象,近年来每年都有靠研究房地产广告现象拿硕士、博士学位的,尤其是从语言学创新的角度。诸多研究中有个共同点,就是已经将房地产广告用语和表达本身独立化、客体化了,广告本身由于其花园格局的全新、特质和爆发力、醒目度,俨然获得了自己特立的格调,至于广告和实物和时间、空间、质量等等生活触摸感、体验度、幸福度应有的对应关系,则不在考虑和研究之列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从现代汉语言容量和文化表达多元层次的角度,还真得为那些绚丽多姿、神乎其神、千奇百怪的房地产广告,及其直接策划者、文案写作者们鼓掌,以后的语言学史专著中,应该更客观和切当地评价在房地产业风起云涌的这些年,广告业界无意之中为现代汉语言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只是,繁华总有尽头,世易时移,依法治理、实事求是的精神也将遍洒每一个角落,房地产广告中的那些天马行空、语焉不详的语词魅惑,或许都可能随着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而逐步经历排沙见金、巨浪澄清,终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很多人都希望有一所房子,然后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房地产业这些年来为人们的安居梦想,没少做贡献,也没少从中得利。放下一切的矫饰和装扮,把自己回归到本本分分的商人角色上来,不靠大话、空话、傻话、胡话、假话来忽悠客户,不靠铺天盖地、吞天吃地,不靠傍“大爷”,非要拿政府机构、著名场所、交通要冲来抬高自己的位置,也不要长年累月地高挂在都市路灯杆上,阻挡本来稀缺的都市阳光,更不要拿“空天地电”四位一体的方式轰炸那些对房子本来有怦然心动感老父老母和飘泊不定的打工人,更不要打乱一五一十的时间和山下四方的空间。就让人和大地、人和天空、人和房子,亮堂堂、平展展、美滋滋地交流、交汇、交互,这不仅仅是对有品质有内涵有人文热度的房地产广告的期待,更是新常态之下,房地产行业该有的范儿。法已立,执法当严、执法者当自我砥砺、不须扬鞭自奋蹄,一个没有水分仅为卖房子服务的新广告形态,或将出现吧。  

发表于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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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9-14

发表于2015-10-19

支持没有水份的广告

发表于2015-12-10

这个不错

发表于201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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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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