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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来了!酒店公寓确定要征税吗?

发表于2015-12-10
标签: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税法 酒店公寓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税 

房产税如同祥林嫂一般一谈就是十年,却始终未落地。不曾想,官媒新华社却在近日爆料称,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要合体成新的房地产税了。

媒体援引的话说,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其中经营性用房倾向全面开征房地产税,但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应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

之前,可从来没有按每年的评估值征房地产税。这也就代表,房地产税将首先在商办类物业开征。目前,市场的商办类物业包括商铺、写字楼和酒店式公寓。

发表于2015-12-10

向商用物业征税也不容易

其实早在去年,邦爷就曾从人士处了解到,房产税推广可能先从经营性物业开始,而后逐步扩展到住宅。对于住宅的征收,则更多是针对多套房持有者及部分住宅征收。

虽说,对于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商用物业来说,打击程度是巨大的。

为什么?如果真按照上述政策征收,那么,经营性物业诸如酒店式公寓这一类产品,恐怕更要无人问津了。


发表于2015-12-10
发表于2015-12-10

新城控股副总裁欧阳捷也在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上呼吁,减轻商用房的买卖税收成本,激活商业用房的二手房交易,以更好地解决商用房去库存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房地产税未来向商办楼征税虽有可能,但短期内不但不太会立即实施,还有可能出台各种新政减免或暂缓商用房税收征收,以先去库存。


发表于2015-12-10

脑补一下:啥叫房地产税?

1.房产税/房地产税傻傻分不清楚

我国的房产税1986年10月1日起就开始征收了,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已经于2011年1月28日分别在上海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开始进行。

上海市对新购房屋征收房产税,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发表于2015-12-10

重庆市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为0.5%~1.2%之间。

而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这次只纳入了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更深入的改革后,将纳入契税、土地税、耕地占用税等其他与房地产经纪运动相关的税种。


发表于2015-12-10

2.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鬼?

个人购买非营业性质的自住用房不用缴纳这个税种,就让我们pass吧!

3.为什么税收归地方财政?

顾云昌说,根据国际通行做法以及先前的房产税,房地产税是属于地方税种。

先看看美国。美国房产税主要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七成会用于支付义务、改善治安和公共环境,从而让周围环境改善,房价也自然。


发表于2015-12-10

5.真能支撑地方财政收入?

重庆房产税试征税的金额年均为1亿元左右。以2011年为例,当年重庆市对居民住宅征收税款1亿元,而当年重庆市本级财政收入2908.8亿元,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到2012年也仅有1.4亿元。

再根据《2014年上海预算草案报告》,2014年上海市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只有土地出让收入的1.7%。

从试点城市可以看出,这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微乎其微。而征收房地产税是否会抑制房产消费热情,导致手中多套房产的量抛售,这将是改革的阻力。


发表于2015-12-10

6.不是一次性缴税,是否会加重税负?

房地产税的改革,是将大量集中在交易环节的税种转移到保有环节,也就是和美国一样,年年交。这样是否会加重老百姓的税负?

要知道,本在交易环节的税收金额就能占到商品房成交总价的10%了。顾云昌说,房地产税的缴纳时人人有责的,只要有房子就应该缴税,只是每个人缴纳的额度不一样。未来会不会针对小户型、低收入群体进行减免,对超出城市水平很多的房产会不会税率递增,现在还不得而知。


发表于2015-12-10

那么新的房地产税缴纳标准是什么?是按房子套数、家庭人均面积、购房单价还是别的什么这都不得而知。我们只要知道房地产税改革的原则是对多套房、房进行调节,征收对象是有钱人,对普通老百姓的影响并不大,也就相当于房地产行业里的“品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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