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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出狱56天后杀害14岁少女 曾因抢劫杀人判死缓

发表于2013-04-18

核心提示

4月3日,唐河县14岁少女在家门口附近的湿地公园被人割喉致死。4月12日夜,在距案发第10天,唐河警方成功抓获湖北籍犯罪嫌疑人吴某。记者调查发现,今年35岁的吴某曾因持枪抢劫杀人被判处死缓,后被减刑。案发时,距离他出狱只有短短的56天。  


发表于2013-04-18

现场

法医室看到女儿,父亲当场晕死过去

前天,记者来到唐河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发过程。

今年4月3日下午3时许,唐河县凤山路湿地公园一环卫工人在清扫垃圾时,在一绿化带中发现一具年轻女尸。接到报警后,警方经勘验认为,死者被害时间在4月3日下午1时35分至1时50分之间,系被他人先扼颈后割颈而死,身上财物被抢。  


发表于2013-04-18

当天下午3时,案发附近小区一居民郭某报案称,其14岁的女儿郭某,中午离家到同学家玩,后来同学和家人找不到她,打她的手机也无法接通,正在四处寻找。报案人的描述与被害少女基本吻合,当这位父亲在法医室看到死者正是女儿时,当场晕死过去。

发表于2013-04-18

案情

曾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

据悉,犯罪嫌疑人吴某,35岁,系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1997年因持枪抢劫杀人(未遂)被判处死缓,在襄阳某监狱服刑17年,后被多次减刑,于2013年2月5日从监狱释放。


发表于2013-04-18

据其交代,他出狱后曾在一家修理厂打工,因为嫌那里的活重,准备到河南打工。3月30日,他曾到唐河县来过一次,后又返回。4月3日上午,他带着行李乘车再次来到唐河,案发前躺在河边湿地公园睡觉。

发表于2013-04-18

4月3日下午1时许,被害人郭某打着手机从这里路过,吴某看到周围没有人,顿生歹念,准备抢劫手机后再实施强奸。抢夺手机后,由于女孩大声呼喊,并追上去要夺回手机,身强力壮的吴某于是掏出身上携带的伸缩裁纸刀,向14岁的郭某喉部连割数刀。

发表于2013-04-18

“犯罪嫌疑人非常残忍,将女孩杀死后准备将其强奸。”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犯罪嫌疑人讲,当时他正准备实施强奸行为时,听到从附近路上传来摩托声,于是匆忙将女孩尸体藏到树丛中,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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