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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人假离婚骗二套房首付优惠 弄假成真人财两失

发表于2013-05-22

随着各种各样的地产调控措施出台,眼花缭乱的民间应对措施也应运而生。“假离婚”就是其中被讨论最多的方法,被无数网友因为笑谈。“假离婚”变“真离婚”,最后变得人财两失的案例在网络也并不鲜见。然而,这样的案例真实的发生在身边,还是令人咋舌。

发表于2013-05-22

2012年,深圳市民张女士商量把家里的闲钱买成房做投资,但无奈国家为了打击炒房出台了一系列房贷政策。

发表于2013-05-22

根据现在国家的“二套房”政策,已买 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提高10%,而且是以户为单位来认定第二套房的借款人。

发表于2013-05-22

 张女士家里买的第一套房按揭还没还清,如果按“二套房”,首付比例就比首套房多了三成,买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多了好几十万,贷款利率和契税也比购买第一套房多出很多。

发表于2013-05-22

家里现有的钱如果按“二套房”政策就不够,张女士提出先和老公“假离婚”,买了房以后再复婚。

发表于2013-05-22

要知道,张女士和老公婚后购买的第一套房登记在了男方名下,也是以男方为借款人向银行贷的款,张女士名下没有贷款纪录,如果现在他们“假离婚”,再以女方的名义买房和做按揭,就按首套房政策交首期和享受首套房的利率优惠,契税也能优惠一半。

发表于2013-05-22

打定主意后,张女士实行起来。她迅速起草了离婚协议,注明现有住房归男方,双方存款全部归女方,然后双方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发表于2013-05-22

闪电“离婚”之后,张女士将存款全部交了首付款,买下了一套早已心仪的房子,银行也按照第一套房的标准发放了贷款。

发表于2013-05-22

紧接着办好了过户手续拿到了新房钥匙。可当张女士通过“假离婚”规避二套房贷政策达到目的后再向前夫提出复婚时,却遭到拒绝。

发表于2013-05-22

 原来前夫在外已有第三者,张女士提出“假离婚”正中其下怀。其表示,新购的房就算是给前妻的一点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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