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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上卧室改厕所 楼下女子称对各种声音感到恶心

发表于2013-03-15

楼上住户李先生将卧室改为厕所,这让住在楼下的王女士无法忍受,多次协商未果,王女士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拆除厕所,恢复原状。近日房山法院受理了这起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发表于2013-03-15

王女士诉称,日前住在她楼上的李先生擅自将原有房屋格局更改,把原来是卧室的房间改为厕所,以至自己卧室上方不时传来冲水声,不仅严重影响其正常休息,自己还时常因楼上的各种声音感到恶心并做噩梦。此外,王女士认为,李先生更改房屋格局影响了屋顶的承载力,对自己的生命及财产造成极大威胁,深感忧虑。经协调无果后,只能请求法院判决让李先生拆除厕所,恢复原状。

发表于2013-03-15

面对邻居的起诉,李先生表示,自己有使用、处分所有物的自由,自己将卧室更改为厕所是自由使用房屋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李先生同意拆掉厕所内的马桶,但浴缸和淋浴设备则不同意拆除。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房山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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