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媒体称北京三公经费公开等正在上升到制度层面

发表于2013-01-14

“预算绩效监督”,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专业名词;但对另一句话肯定不陌生我是纳税人,我有权知道我的纳税钱是怎么花的。五年来,市人大正是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监督为突破口,不断探索和深化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从“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政府债务的公开,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批,再到市级大额专项资金专题询问……在市人大的推动下,市政府已经出台专门的意见和办法,预算绩效监督的管理正从单个部门扩大到整体政府、从工作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据悉,今年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单位将从此前的3家扩大到12家,由市人大常委会跟踪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程的绩效管理。

发表于2013-01-14

2009年首启预算绩效监督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本届市人大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地逐年推进。这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陈京朴看来,是“抓准了预算监督的切入点”。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把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监督,作为改进和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重要方面。市审计局应常委会的要求,提交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部分企业节能降耗”三个绩效审计调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显示,部分资金、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部门存量资产收益管理与预算管理缺乏统筹。就此,市人大财经委的要求从前一年泛泛的“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明确为“建立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并建议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绩效审计工作,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纳入政府督察考核体系,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一至两个重点项目听取绩效审计情况的报告。

这是市人大在推动“预算绩效”之路上迈开的第一步。然而,财政资金配置“重要钱轻管理、重权力轻责任、重花钱轻绩效”的顽疾由来已久,某些部门甚至形成了“要钱容易、花钱随意”的恶习。

发表于2013-01-14

2011年出台管理问责办法

改革在艰难的探索中不断破冰试水。2011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召开“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研讨会”。常委会支持市政府从改革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入手,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公共财政体制,并逐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此次会议明确,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至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实行绩效问责。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以至撤职处分。

发表于2013-01-14

当年11月,市政府正式出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总体方案、预算绩效管理及问责办法和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确定市科委、卫生局、医管局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点,试点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市人大常委会全程跟踪监督。据悉,试点范围今年将从3家扩大到12家,通过专门的电子查询系统对委员代表公开项目和绩效目标。

“至此,人大常委会将人大预算监督和政府预算管理工作协调统一起来。”陈京朴说,预算绩效监督的管理从财政、审计部门扩大到整个政府,也从解决单个问题的工作层面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