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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水货客为在香港不排队买iPad2欲贿赂销售者获刑

发表于2012-11-15
香港11月14日电一名水货客向电器连锁店职员提供非法佣金以协助购买iPad2,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今日在香港新界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

刘源茂,二十八岁,早前承认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暂委裁判官许淑仪判刑时称,被告所犯的贪污罪行严重,故必须判处被告入狱。

暂委裁判官续称,量刑起点为监禁三个月,但考虑到被告承认控罪,故将刑期减至两个月。

发表于2012-11-15
被告向该名高级销售顾问提供佣金,作为协助他无需排队购买iPad2的报酬。有关佣金为每部iPad2一百元至一百五十元,但该高级销售顾问拒绝有关要求。

案情透露,同年五月十七日,被告跟随丰泽新城市广场一名主任及其同事在下班后乘搭火车前往旺角。在旺角下车后,被告在奶路臣街附近截停该名主任,并要求他预先通知该店何时有iPad2出售。被告又询问该主任要收取多少酬劳,但其要求遭该主任拒绝。屈臣氏集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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