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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当听证会异化为"听涨会"景区票价乱涨又该如何去治?

发表于2013-04-25

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旅游法草案。相比二审稿,三审稿明确提出“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同时新增了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的程序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严格控制门票和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拟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4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发表于2013-04-25

景区是具有某种垄断性的资源,因为每个景区都“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同时,景区应该具有公益属性,因为自然景观是大自然的馈赠,人文景观是祖先留来下的,人们应该有廉价欣赏祖国大好河山的权利。鉴于景区的这两个属性,景区票价不能简单地随行就市,很有不要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依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行政府定价的产品或服务,其价格调整应当听证。可见,旅游法拟增设景区票价听证程序,其实是对既有规定的重申。

发表于2013-04-25

但疑问随之而来:在听证会往往沦为走过场、异化为“听涨会”的当下,又怎可指望能用这道程序控制景区票价上涨呢?

更令人悲观的是,景区票价听证,与水、电、气价格听证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景区票价听证会受到“本位主义”的驱使。

发表于2013-04-25

与水、电、气价格涉及本地居民利益不同,景区票价主要涉及外地游客的利益,较少涉及本地居民的利益。对那些参加听证会的本地人来说,家门口的风景他们要么早就看过了,要么懒得看,无论票价怎么涨都是多掏外地游客的腰包,不会让自己利益受损。相反,票价上涨会增加当地政府的收入,让本地居民有了增加自身福利的预期。理顺这一点,不难想象的一个结果是,很少有本地居民会反对景区涨价。

有例为证:2010年7月,山西平遥古城召开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27名参会人员中有24人支持门票涨价,有些代表甚至认为价格应该调得更高一些——这些参会人员均是本地居民。

发表于2013-04-25

需要强调的是,景区票价与外地游客的利益关联更密切,外地游客才是景区真正的消费者。可是,他们没机会以消费者的身份参加听证会,没机会表达反对意见;相反,本地居民并非景区的真正消费者,却在听证会上决定真正消费者的利益。

听证会本该是一场利益博弈。完全由本地人参加的景区票价听证会,让外地游客的意见无处安放,也让听证变成了单方面决定。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的,其结果也不可能是合理的。这样的价格听证徒具观赏价值,只会让景区涨价披上一层程序正义的合法外衣。

发表于2013-04-25

既然旅游法要增设景区票价听证这个程序,就不应仅限于一句笼统的规定,而应明确景区票价上调须充分听取外地游客的意见,并就此作出合理可行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说,既然下决心制定一部旅游法,就应该从各个方面突出景区的公益属性,遏制门票疯涨,致力于将“廉价欣赏祖国大好河山”变成一项国民福利。

发表于2013-04-25

另一方面,在听证会普遍沦为“听涨会”的大背景下,景区门票涨价的听证也不能免俗地成为过场。比如,去年峨眉山景区门票调价听证会上,21名代表仅1人不同意涨价,于是淡、旺季门票价格便顺理成章地上涨23%和18%。

发表于2013-04-25

国内景区涨声一片,与国外景区低价甚至免费形成鲜明对比。有网友进行过统计,一张张家界的门票,相当于法国罗浮宫门票的3倍;一张四川九寨沟的门票,如果用来参观美国黄石公园、印度泰姬陵、日本富士山,“都玩一遍还剩100多元”。原因就在于景区定位不同。在许多国家,旅游景区属于公共资源,由国家出资建设和维护,保障价格公益化管理。而在我国,景区是一些地方政府眼中的“摇钱树”,非但不会给予财政补贴,还希望从门票收入中分得一羹补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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