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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女子假离婚骗二套房首付优惠 老公拒绝复婚

发表于2013-05-22

随着各种各样的地产调控措施出台,眼花缭乱的民间应对措施也应运而生。“假离婚”就是其中被讨论最多的方法,被无数网友因为笑谈。“假离婚”变“真离婚”,最后变得人财两失的案例在网络也并不鲜见。然而,这样的案例真实的发生在身边,还是令人咋舌。

发表于2013-05-22

为骗取二套房首付优惠假离婚

2012年,深圳市民张女士商量把家里的闲钱买成房做投资,但无奈国家为了打击炒房出台了一系列房贷政策。根据现在国家的“二套房”政策,已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提高10%,而且是以户为单位来认定第二套房的借款人。

发表于2013-05-22

张女士家里买的第一套房按揭还没还清,如果按“二套房”,首付比例就比首套房多了三成,买一套一百多万的房子多了好几十万,贷款利率和契税也比购买第一套房多出很多。家里现有的钱如果按“二套房”政策就不够,张女士提出先和老公“假离婚”,买了房以后再复婚。

要知道,张女士和老公婚后购买的第一套房登记在了男方名下,也是以男方为借款人向银行贷的款,张女士名下没有贷款纪录,如果现在他们“假离婚”,再以女方的名义买房和做按揭,就按首套房政策交首期和享受首套房的利率优惠,契税也能优惠一半。

发表于2013-05-22

打定主意后,张女士实行起来。她迅速起草了离婚协议,注明现有住房归男方,双方存款全部归女方,然后双方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前夫假戏真做拒绝复婚

闪电“离婚”之后,张女士将存款全部交了首付款,买下了一套早已心仪的房子,银行也按照第一套房的标准发放了贷款。紧接着办好了过户手续拿到了新房钥匙。可当张女士通过“假离婚”规避二套房贷政策达到目的后再向前夫提出复婚时,却遭到拒绝。

发表于2013-05-22

原来前夫在外已有第三者,张女士提出“假离婚”正中其下怀。其表示,新购的房就算是给前妻的一点补偿吧。

张女士不甘心,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在庭审中,张女士要求法院判决恢复与男方的婚姻关系,但是其前夫却矢口否认双方为了规避“二套房”限贷政策而假离婚的事实,称离婚是因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发表于2013-05-22

法院驳回女方复婚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虽诉讼主张系与前夫通过虚假离婚的形式来达到规避“二套房”限贷政策,对此男方予以否认。而张女士就其主张的该项事实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亦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况且,婚姻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双方已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

发表于2013-05-22

因此,已经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不能责令双方复婚,双方离婚后均未另行结婚,可依法自行协商是否复婚的事宜,张女士要求法院判令确认双方间的离婚协议无效并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于法无据。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张女士不仅失去了婚姻,其与前夫购买的第一套房,因登记在男方名下,相当于拱手让人。

发表于2013-05-22

法律不认同假离婚定义

在法律上,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项基础性法律文书,其体现了双方自由意思表示。作为一项重要法律文书,我国法律对其效力否定上采取“严格主义”,即除非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也不会认定离婚协议无效。

发表于2013-05-22

从法律上来说,假离婚的说法并不存在。所谓假离婚只是社会的俗称,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的完整法律手续,假离婚就会产生真离婚的效果,就会产生财产分割结果的行为,导致财产产权转移。

对此,知名地产律师颜宇丹表示,“不要把离婚当儿戏。夫妻一旦离婚,如果假戏真做后果就不言而喻了。”

发表于2013-05-22

作为行政机关,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且双方自愿,民政机关只做形式上的审查不做实质审查,所以很难避免假离婚。婚姻法规定,除四种法定情形,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是离婚的理由。所以在法院诉讼离婚时法官要审查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一旦不符合或发现涉嫌虚假离婚,就应判决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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