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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为你支三妙招 避免矛盾享买房送面积利好

发表于2013-06-20


买房送面积,这种营销方式已经较长时间存在于东营楼市,多是些庭院、阁楼、露台、阳台等面积,但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不少,如有网友反映,前期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后期却要求补上房款差价,这就产生矛盾了。 那么,如何避免产生前后不一的矛盾呢?业内人士后给出如下三点建议,希望您在实际房产交易的过程中真正处理好置业问题。

第一,签合同之后再交定金,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正式载入合同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如果在签合同之前就把定金给交了,那么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易手了,若是在后面遇到开发商不履行口头承诺,即使能够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预付定金,也会花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很不划算。

第二,要弄清楚赠送面积的真实情况。如果赠送的面积是切切实实的,对于购房者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事。但赠送面积可以做文章,购房者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小花招给忽悠和糊弄过去了。比如说,有些开发商会把公摊面积、公共绿地面积、阳台等算作赠送面积。

第三,在验房收房过户的时候,要确认赠送的面积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是享受跟主体房产同等待遇的。有些开发商在实际交易当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露台等还算实用的面积,但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受产权待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或者一些争议纠纷的时候,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3-06-20

楼主好贴 支持

发表于2013-06-20

顶一个

发表于2013-06-20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2013-06-20

好贴~~~~~~~~~~

发表于2013-06-20

路过~~~~~~~~~~~~~~~~~~~~~~~~~~~~~~~~~~~~~~~~

发表于2013-06-20

学聪明点

发表于2013-06-20

陷阱多 要谨慎

发表于2013-06-20

支持 赞 顶

发表于2013-06-20

实用贴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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