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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小笼包肉馅掺食用明胶代替肉皮冻 省事又省钱

发表于2012-04-12

专家观点:

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标明

明胶广泛用于食品领域,是否存在危害?又是否应该明示呢?

南京市质检院食品检验室的专家告诉记者,明胶是由煮过的动物骨头、皮肤和筋腱制成的。它属于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中允许的物质,关于使用量的限 额,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表A.2《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40项为“明胶”。这也就是说, 国家在允许明胶在食品中添加使用的同时,并未明确其具体的安全使用量,可按生产需要使用。不过,后面附加了一张表,巴氏杀菌乳、原粮、生鲜肉、新鲜蔬菜等 都不能使用明胶。

专家说,虽然明胶是公认比较安全的食品添加剂,但按照国家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有食品添 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明胶也不例外,只要食品中用到,无论是小笼包,还是火腿肠,都应该标注出来,向消费者明示。否则,销售者就侵犯消费者的知 情权,也违法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发表于201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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