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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离谱了!9日买到16日生产的月饼

发表于2012-09-11
“实在是太离谱了,这么大一家酒店竟搞出如此荒唐事!”昨天中午,小榄镇居民陈先生致电记者反映,9月9日他在一家酒店竟买到16日生产的月饼。
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日晚 9 点多,他与朋友聚会结束便驱车回家,途经小榄镇东区蔬菜批发市场时停车下去买点水果,当看到水果档里也有月饼销售,于是顺便买了一盒外包装标识为小榄××大酒店出产的蛋黄五仁月饼。他回到家就打开包装盒取出一只月饼切成四块,想让四个家人尝尝鲜,其中有个家人是怀孕了几个月的孕妇。可吃着吃着,家人就惊叫起来了,因为他突然发现,这个月饼外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9月16日”,“啊?这也太荒唐了吧,今天才9月9日,怎么能买到9月16日生产的月饼?”于是,家人都不敢再吃这盒月饼了。可这只月饼已经基本吃进肚子里了,会不会有什么不妥呢?一家人当晚整个晚上都睡不好觉,生怕会发生什么病痛。
第二天上午,陈先生按照那盒月饼外包装上标注的厂家联系电话打过去咨询,没想到电话打了几次,接电话的对方都表示相关负责人已经下班,他们爱莫能助。于是,陈先生只好带着剩余的月饼向小榄镇工商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已经受理了这起纠纷案。到底是厂家有意对月饼生产日期造假?或者是社会上不法分子仿冒该大酒店之名造假?目前工商部门仍在调查中。
陈先生对记者说,他是开工厂做生意的小老板,很相信该酒店的品牌,平时要宴请客户,经常去这家酒店,没想到这次遭遇却让他如此难堪。原本他还想买几十盒该酒店出产的月饼馈赠客户,幸亏还没买,否则他真不知该如何向那些客户朋友解释。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磊认为,生产日期造假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依法向相关生产厂家索赔10倍的赔偿金。另外如果消费者受到人身健康伤害,也可以向相关责任厂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发表于2012-09-11
很明显是厂家在造假了
发表于2012-09-11

这些食品太心寒了,少吃为妙

发表于2012-09-15
小榄哪家酒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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