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报来关于三乡镇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商住小区一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申请收悉。中山市皇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你公司对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商住小区实施物业服务。你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作出如下约定: 一、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0.80元。 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一)月租车位(每辆每月):汽车室内车位250.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30.00元。 (二)临时停泊(每辆每天,起止时间连续24小时为1天):6时至24时,汽车室内车位5.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1.00元;24时至次日6时,汽车室内车位加收2.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加收0.50元。 (注:1、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收费。2、同一车辆自首次进入小区始,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只能按一天收一次费,最高不得超过“24时至次日6时”的标准。)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05〕57号)、《关于公布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第一期)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中价〔2005〕5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36号)、《关于修改〈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价〔2008〕94号)规定,以上收费标准我局已备案。商铺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公司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 我局原《关于三乡镇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物业服务收费的复函》(中价函〔2009〕13号)及WJ01Z0109Z00000138号收费许可证同时废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本文自行失效,届时再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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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葆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报来关于三乡镇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商住小区一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申请收悉。中山市皇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你公司对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商住小区实施物业服务。你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作出如下约定:
一、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0.80元。
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
(一)月租车位(每辆每月):汽车室内车位250.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30.00元。
(二)临时停泊(每辆每天,起止时间连续24小时为1天):6时至24时,汽车室内车位5.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1.00元;24时至次日6时,汽车室内车位加收2.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加收0.50元。
(注:1、停车不超过60分钟的免收费。2、同一车辆自首次进入小区始,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只能按一天收一次费,最高不得超过“24时至次日6时”的标准。)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05〕57号)、《关于公布中山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第一期)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中价〔2005〕58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9〕236号)、《关于修改〈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价〔2008〕94号)规定,以上收费标准我局已备案。商铺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公司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
我局原《关于三乡镇皇冠花园、自由商业城物业服务收费的复函》(中价函〔2009〕13号)及WJ01Z0109Z00000138号收费许可证同时废止。
小区业委会成立本文自行失效,届时再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
二○一○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