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网友质疑大病医保计个税:从救命钱上拔毛

发表于2013-02-07

近日,国税总局表态“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可以在个税税前扣除”后,“大病医保金要缴个税”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质疑。有网友认为是“从救命钱上‘拔毛’”。

发表于2013-02-07

 昨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学院社保系副教授熊贵彬表示,部分网友的埋怨应为误读。税务总局所称“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应是指个人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自行或由所在单位统一购买的商业大病险。

发表于2013-02-07
我是来打酱油的...凯迪隔音窗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