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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才楼业主的申告

发表于2010-05-24
媒体工作朋友们:
    我是中山市的一名普通工作者,09年3月份在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的人才楼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是火炬建发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交楼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此前大部分购买了人才楼的业主在08年上半年就购买了人才楼,合同约定的交楼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
    在09年8、9月份,开发商承诺业主能在09年10月31日前按期交楼,部分业主因而提前预定了装修材料准备装修。但是在09年10月初,开发商一纸信函,以天气原因为由推迟交楼,并且表示交楼日期不定。问题是09年,或者是09年前中山市发生过任何严重的天气情况迫使开发商延迟施工进度吗?况且人才楼实际上也已早已没有施工的动作了,人才楼周围也已经杂草丛生。开发商以这种无理的借口推迟交楼,简直是侮辱我们广大业主的智商!
    奇怪的是,人才楼施工进度依然极其缓慢,开发商没有丝毫加紧施工进度的表现,反而表现出十分乐意让我们业主退房的态度!开发商的这种态度,不得不让业主怀疑其目的。但是,我们广大的业主银行贷款供楼1年多近两年,银行的利息由谁负责?部分业主提前购买了装修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开发商拖延了1年多的时间,期间房价上涨的差额又由谁负责?还有其他是一些无形的损失!绝大部分的业主都不同意退楼。更可恨的是,我们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讨说法,要求明确交楼日期,获知人才楼停工的原因,均无功而返!开发商甚至剥削了业主的知情权!
    因人才楼推迟交楼而受到影响的业主有近200户,这近200户的业主人家都是勤劳朴实的民众,为了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需要我们付出10年甚至20、30年的努力,房子也是我们业主的心愿。现在国家大力整治房地产价格,提高公民住房条件,为公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还是有这种无良的开发商在损害我们广大业主的利益。请问公理何在?国法何在?
    在向贵媒体求助前,已经有部分业主向火炬区区府以及中山市市府相关部门、市长信箱提交了投诉书以及求助书,可惜的是政府没有任何的行动甚至没有任何回复。可能政府认为这只是小事。但是,房子是我们业主一辈子的事情,而且是几十万的交易,如果这都算小事,那么什么算是大件事呢?政府部门不也常说:“人民利益无小事。”吗?
    最后,希望贵媒体能够重视我们广大业主的求助,协助我们广大业主讨回属于我们业主的权益。
    此致
敬礼!
 
    补充:此事已有多位业主联系广东媒体《今日一线》,但是都是石沉大海,希望中央媒体能为我们声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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