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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专家答疑 详解新版合同14个问号

发表于2009-05-11
  上周日,2009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正式实行,京城许多卖场也在同一时间启动了新版合同的使用。此后的一周时间里,很多读者及家具厂商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很多细节问题买卖双方仍有疑问和争议。
   为此,本报请来北京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的李颖林,就读者存疑的14个问题一一解答,希望能对您购买家具签订合同时有一定的帮助。
疑问1
新版合同一式几份?需要逐份填写吗?
   专家解答:2009版 《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一式四联,可无碳复写。为增强复写效果,请在四联合同下垫上硬板,填写时请用力。
疑问2
空格和横线位置由谁填写?
   专家解答:空格和横线位置是为当事人预留的填写空间。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入相应文字,未发生的项目可不填写。“□”后的内容为选择性内容,当事人务必根据实际情况以打钩的方式选定相应内容。
疑问3
“合同编号”是如何编写的?
专家解答:“合同编号”由家具企业或家具市场自行编制。
疑问4
文本中的“商标”指什么?
   专家解答:“商标”是指家具使用的注册商标或未注册商标,不是家具生产、销售企业的名称、商号。
疑问5
文本中的“产地”指什么?
   专家解答:“产地”是指家具生产、加工并被制造成型的国家或城市,如美国、云南、北京等。
疑问6
“主材/面料”一栏如何填写?
   专家解答:“主材/面料”用来标明家具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面料情况。使用进口主材或面料但在国内最终制造完成的家具,应在此栏填写主材或面料的产地及种类,如巴西花梨木等。请注意与“产地”的区别。
疑问7
“辅材/五金”种类繁多,应该全部填写吗?
   专家解答:“辅材/五金”用来标明家具非主体部位所使用的材质或五金件情况,填写要求请参考 “主材/面料”。如辅材或五金件种类较多,可挑选消费者较为关注、价值较高或容易出现问题的一至两种填写。
疑问8
“边材状况”是否必须填写?
   专家解答:“边材状况”仅在销售红木家具时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木家具中边材所占的比例,也可同时注明使用边材的大致部位。
疑问9
   卖方承诺送货上门时,送货费一栏如何填写?
   专家解答:“送货费”仅在需向消费者另行收取送货费用的情况下填写。
疑问10
打折家具价格怎样注明?
   专家解答:对家具收取折扣价、优惠价的,可在“合计”小写金额后加以注明。
疑问11
   “验收说明”一栏该在何时填写?怎么填写?
   专家解答:“验收说明”是对交货时家具状况及争议解决有关问题的书面记录,应在家具实际交货验收后填写。如验收后无争议的,选择“验收合格”;消费者支付完剩余货款的,请同时选择 “货款两清”。如验收后有争议的,选择“问题及解决方案”;争议较大导致消费者拒收家具的,选择“拒收及原因”。“验收说明”填写时应将合同“送货联”与“买方联”上下重叠,在相应空白处进行二次填写,保证双方当事人均能保留一份书面记录。
疑问12
   定金和预付款一并交付时,“付款方式”怎么填?
   专家解答:“付款方式”列明的三种方式中,“先交定金”和“先交预付款”的方式可同时选择。
疑问13
“签订时间”该怎么填写?
   专家解答:“签订时间”应以买卖双方当事人中最后签订合同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准。
疑问14
“争议解决方式”填写的具体要求?
专家解答:如选择仲裁的,务必写明仲裁机构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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