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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租赁市场再火爆房子再便宜 九类房子也不能租

发表于2009-04-14
 有关房屋中介的专家告诫租房者,租房虽然不像买房那样要用心对待,但对于各类出租房,也应仔细甄别,以下九种类型的房屋,即使再便宜,也坚决不能租,以免带来意想不到的纠纷和麻烦。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

五、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肯定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此外,专家还提示说,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到房管部门即时登记备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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