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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只不过是循环一圈再来

发表于2009-12-02

有位老乡前两天告诉我这么件事儿:他想在北京南郊买套二手房,去某中介做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接到中介的电话,正好有套他想要的房子,让他赶紧过来。老乡赶过去发现,去看房的已有好几个人。房子确实还不错,房主叫价125万,可想买的至少有5位,怎么办?现场竞价。没几分钟,价格即攀升到了130万。这叫什么事儿?老乡掉头走了。

想必你也听说了,由于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最近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突然出现了恐慌性购房的现象。买主担心优惠政策取消后房价会上涨,卖主担心优惠政策取消后明年不好出手,所以11月份二手房成交量迅猛增长。二手房市场长期以来房源不足,加上所谓恐慌性情绪,于是就出现了上文说的坐地涨价(竞价)的小插曲。

二手房这边的交易一片繁忙,新建商品房那边却有些“房荒”的样子。并不是说地产商把房子都卖光了,而是他们再次祭起了老把戏——捂盘惜售。要么是故意拖着不去政府部门办手续,延迟开盘;要么是挤牙膏似的,每两周开个十来套,让排着长队的购房者焦灼上火。这些地产商显然是认为房子卖得越慢越好,房价会越涨越高,所以要捂。

处理捂盘惜售,我听过的最搞笑的办法是:暂扣预售许可证半个月。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有关部门是在帮这家地产商的忙。我个人的建议是:暂扣预售许可证12个月。你不是有钱,不想卖房么,那就等一年好了。处罚要狠一点,不要太温柔。正如对故意闲置土地的地产商,你只罚他几万块钱,有什么用?

有时候私下里也会想不通,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抢白菜似的买房,而且不少是一次性付清。也许是我低估了民间无可名之的强大购买力。但我还是认为,年底二手房这阵成交高峰过去以后,明年初将归于平淡。倘若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不续,那么明年上半年或至少是一季度,其成交量将会十分惨淡。原因是,今年已经把明年的量提前透支了。

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其实是2005年为调控房地产市场出台的政策,此前基本没有针对个人售房征收过营业税;假如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不续,就意味着回到2006年的“国八条”:购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像是春去春又来的轮回。

据说,2006年“国八条”出台的初衷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效果如何?抑制成交从而间接抑制投机的目的是达到了。21世纪不动产一位分析师告诉我,政策实施后,有段时期杭州二手房接近零成交。那么,遏制房价上涨的目的达到了么?杭州市民最有感触了。2006年下半年新营业税政策实施以后,房价是不是加速上涨?恐怕是。至少涨到了2007年底。有人说,2006年“国八条”规定的营业税政策实际上不是遏制房价,而是助涨了房价,因为卖家将营业税转嫁到了买家身上。

我不会简单地认为,如果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不续,2010年的楼市就会重复2006年的场景:渡过一小段成交清淡期后,交易恢复,而房价继续大涨。不,政策这只靴子落地之前,所有预测都是空的。不过,我还是善意地揣测,政策制定者应该会分析政策实施后的市场趋势,并随时进行评估。

让我们揣测其中一种可能性:由于2009年的严重透支,2010年楼市需求本来就应有所萎缩,在此基础上营业税优惠政策到期不续,楼市成交量可能跌到低谷。房子卖不出去,房地产消费就无法拉动其他相关行业的消费,内需的一大块就要受到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房子销售不畅,地产商就不会增加投资去买地,地方政府的收入就要受到严重影响。

那个时候,是不是又要来一次房地产救市?救一救没关系,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房地产调控的最大好处是,可以随时对调控进行再调控。只不过是循环一圈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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