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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公益人士申请公开非深学生需交择校费依据

发表于2012-11-28

深圳市反歧视公益人士刘潇虎今天向深圳市教育局和财政委员会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收取择校费的依据、缴纳人数、收支情况等信息。

近日,一份深圳某著名中学向家长发出的《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显示,学生需要缴纳每学期5000元的择校费,代收账户为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据称,该择校费只向非深户籍学生收取。

发表于2012-11-28

为此,刘潇虎向深圳市教育局和财政委员会提出以下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哪些学生需要缴纳择校费,收取择校费的目的、法律依据、事实原因;确定择校费数额的部门、程序、标准等;2007至2011年,每年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学生数量和非深户籍学生数量,收取择校费的学生数量;2007至2011年,每年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并缴纳择校费的学生所缴纳的择校费总额、用途和支出明细;深圳每年的教育经费数额、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经费数额以及其中深圳地方政府投入的数额,地方政府投入教育经费的依据是户籍学生还是实际入学学生。

公益人士吴海宁表示,深圳非深户籍人口与深户人口比例至少为3:1,为深圳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其子女在受教育上应当获得与深户子女同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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