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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丽港城业主委员会为何难产?

发表于2010-03-26

  
丽港城一居民日前投诉:该小区建成已有10多年,但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是开发商委派的下属公司,小区管理混乱。

不久前,公司要收取停车费,受到许多业主抵制,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公司并非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但没有帐目公开,其所收费用不透明,用在什么地方业主不知道;二是以前收过停车费,一些与公司相熟的业主可以不用交,引起许多业主反感,认为业主平等,为何厚此薄彼?三是部分热心的业主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一直受到阻挠,让业主大为失望;四是小区管理混乱,经常发生车辆失窃事件;五是所谓的车位其实大部分是利用道路两旁,其收费缺乏依据。

随着社会发展和物权法的实施,业主认为自己作为老板,为何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何要由开发商委派下属公司管理?既然公司不是业主委员会聘请的,那公司哪来收费的权利?

不久前,业主代表就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专门与公司有关人员交涉,但至今没有下文。希望媒体介入,同时希望法律界人士提供援助。
 

发表于2010-03-26

也就是说物业管理做得不好呗

发表于2010-03-29
我来顶 lena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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