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茂名男子找到工作 人社局要收“成功费”
- 发表于2012-04-23
他原在电白县某事业单位工作,通过自己努力,去年年底,珠三角另一事业单位同意接收他。对方要求他尽快提供干部调动行政关系介绍信。今年年初,张文到电白县人社局办理干部调动。对方要求张文交一笔230元的“成功介绍费”。“人社局的人说这是按程序收费,所有人都一样。”张文说,为了尽快办好手续,他只好交了这笔钱,“事后得知,我的一个朋友也被收过‘成功介绍费’。”
- 发表于2012-04-23
4月19日,化州市人社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在电话中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该局没有“成功介绍费”收费。“有(职业介绍)服务才能收费,没有服务就不应收费”。化州人社局下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一位副主任说。
- 发表于2012-04-23
南方农村报记者(以下简称“记者”):能介绍一下什么叫“成功介绍”吗?
电白县人社局负责人(以下简称“人社局”):就业成功,就是调出去。
记者:当事人反映,他是自己找到的工作,不是人社局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介绍的,也要收取这笔费用吗?
人社局:是的。这个是理解不同,调动工作必须通过组织办理手续,通过我们组织就是委托。
- 发表于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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