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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装修工“越位”业主须“埋单”

发表于2009-10-29

核 心 提 示

请来“打游击”的装修工,在装修过程中如出现造成他人损害的现象,应由谁来承担责任?是雇主还是装修工?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第三次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装修工等造成的侵权责任进行规范。草案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规定,社会各方意见不一,法律学者则表示,此规定旨在鼓励服务行业更专业化。

现象

装修工遇纠纷自负全责

来自湖南的凌小展,在佛山从事泥水工装修散工已有18年时间。当他知道侵权责任法草案对装修工等造成的侵权责任进行了规范的时候,很是高兴。因为,他近日在装修过程中就遇到了一件令他头疼的问题:给一业主装修时,由于房子质量不好,装修时,水浸透后滴到楼下住户,楼下住户却找他要求赔偿。

凌小展称,他是受雇于业主进行装修的,水浸透滴到楼下房子,并非他在装修时引起的,但却不知为何楼下业主要求他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我们只是受雇前来装修,且在装修时是按正规程序进行装修的。再说,房子浸透滴水是房子开发商的问题。如果赔偿也应该是我们的雇主,而不应该是我们装修工人。”凌小展无奈地说。

侵权责任法草案中的规定,无疑是给凌小展这样的群体带来“福音”。凌小展说,以后在装修过程中,如出现类似纠纷,他就知道如何去应对,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焦点

雇主独自担责公平吗?

草案中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正在请散工装修新屋的禅城市民陈小瑾就表示,此规定似乎对雇主不太公平。

陈小瑾说,其雇装修工来装修,若装修工把别人的墙壁打出个洞,或是震裂别人的墙壁,这是装修工自己的责任。“如果让我们雇主来承担这个责任,说不过去。退一步说,这个责任也应由我们雇主和装修工来共同承担才合理。”

她说,雇主请装修工装修房子,如果装修工在装修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规范,或是不按正规操作去装修等其它因素导致侵害别人的权益,装修工同样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全部责任让雇主来承担,这明显不公平。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与陈小瑾持有相同态度的市民大有人在。家住高明荷城的李晓芳就表示,请装修工来装修,所有的权利都已交给了装修工,至于装修中出现的其它侵害他人的问题,这个责任不应该全由雇主来承担。

焦点

装修工会肆无忌惮?

与陈小瑾和李晓芳不同,陈宏鹏却担心装修工在此“保护伞”下,会毫无顾虑地出错,给雇主带来麻烦, 因为担责之人是雇主。

对于上述担忧,凌小展给予了否定。他说,在装修过程中,大多数雇主都为熟人所介绍,如果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这样对大家都不好。“我们也想在雇主间有一个好的信誉,这样才会有生意做。我们不会去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断自己的粮路。”对此,同为装修散工的梁艺鸣也很有同感。

说法

旨在鼓励

服务行业公司化

对于上述草案规定,佛山法律学者王学堂称,此立法很有时代意义。他说,侵权法是《民法典》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此规定是根据生活中不断出现的纠纷问题而出现的,它可以解决市民在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常见侵权担责问题。

王学堂表示,此规定可以明确劳务关系双方的法律责任。“雇主如果是请了散工来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发生了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情,雇主要承担侵权责任。雇主如果是请了装修公司来装修,那么,装修工发生了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事情时,除了雇主担责,装修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王学堂分析说,立此规定,目的是想鼓励市民在请人进行装修时,应到公司去请人。“不要找散户,如果发生问题,只能让雇主自己来承担。这样对谁都不好。”此外,此法还鼓励游散的个体装修工应到专业的公司去工作,这样才能带动整个社会服务行业的更专业化、正规化和公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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