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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警惕中介暗藏陷阱

发表于2009-09-28
警惕中介暗藏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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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销售旺季马上来临,鉴于目前我市城区大部分开发商现存的一手货源所剩不多,所以不少中介手中的优质房源将很有可能成为这个销售旺季的“主力军”。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房屋销售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常常处于弱势一方,由此造成的一些矛盾和纠纷也是屡见不鲜。近日,记者就连日来3·15 消费者维权网中部分关于中介的热点投诉实例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

  ■案例1 购房后却要为前业主费用“买单”
  黄女士前段时间在报纸上看到某家中介公司刊登的售楼信息,在几经看盘后预定了该中介公司的其中一处单位。中介公司与原房主谈好了价钱后,刘女士也交了定金和中介费,本应一切进展顺利,而在此时刘女士查询到原房主的物业费和水电费没有缴清。当她向中介公司谈到此问题时,对方则大派 “放心丸”,口头承诺在房款结清前由他们付清。可惜,在付款后的三个月,黄女士被告知该单位还有近1000元的物管费没有缴清,在联系中介时,对方“大变脸”,称黄女士已与原房主签了协议,中介公司便完成了任务,其他的已与他们无关。在“钱已交,约已签”的情况下,当初的一句口头承诺让黄女士陷入了“哑巴吃黄连,有理说不清”的尴尬境地。
  ■案例二 误堕黑中介 “诚意金”陷阱,万元现金被骗走
  市民李先生前两个月在某中介公司网站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实地看房后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签订一份《房产买卖中介书》,另外再交付1万元的“诚意金”。李先生当即对此提出了质疑,而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现在该房位于市中心,目前已有几个买主提出了购买意向,如果不及时下定的话说不定就会被其他人抢先一步。而且,若交易不成的话,“诚意金”可以退还。在业务员的花言巧语下李先生放松了警惕,于是“顺理成章”地给中介方转账近1万元并签了“中介书”。后来房东与李先生双方就首付款的金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房屋交易失败。李先生随即向中介公司索要“诚意金”,结果中介方以房主已同意购买条件,同时“诚意金”已转为定金,三日内必须到公司签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不予以退还。后来,经有关执法部门认定,所谓“中介书”、“诚意金”均不合法,而且房屋中介在交易中还暗下一房多卖的 “黑手”瞒骗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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