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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围墙堵门口 3年无法入住

发表于2012-08-10

3年前,市民余先生通过竞拍在石岐区华侨新村购得一套二手房,但是房子周围原有的围墙,却让他3年间一直无法入住。

关于围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余先生与围墙业主方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各执一词。昨日,市城管执法局石岐区分局回应,经查证该处围墙属于违章建筑,日前已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将限期整改通知书留置送达至该公司,逾期不整改将依次进入强拆程序。

余先生购买的房子位于石岐区华侨新村天湖上街20号一楼,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楼房一楼处的大门直通2楼及以上楼层,但是一道围墙却挡在一楼101房前。从高层向下看,可以看到,除了前面有围墙,一楼房子西、北两面,还均被加建的两间小仓房团团围住。

透过房前围墙栅栏缝隙可以看到,院内的房间门窗大开,屋内一片杂乱。余先生称,自己2009年底在拍卖会上,通过竞拍方式购到此套二手房,随后办理了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本打算将房子装修给家里老人居住,但是周围的仓房几乎将房子四周的窗户全部遮挡,房间的采光、通风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加上有围墙阻隔,至今3年间,自己始终没能住进此处楼房。

房主

围墙属违章建筑业主拒绝拆除

市民余先生称,自己购买的房子属于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自己竞拍购买房子时,确实欠缺对周围环境的考虑。去年10月份,自己打算装修房子给家中老人居住,于是将堵在门口的一道围墙推倒。“公司的人就告诉我,所有围墙都属于公司的物业,我不可以拆,但是不拆根本没办法入住。”记者现场看到,被推倒的围墙长约八九米,一些残损的砖块还堆放在原处。余先生称,自己拆除围墙后,公司工作人员与自己发生了争执,双方均报警处理。警方最终劝退双方。

余先生通过一定的途径了解到,围墙所在位置处于小区公共区域,也没有相关规划、报建手续,属于违章建筑。于是在几个月前的市城管执法局的局长接待日上,他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了相关负责人。5月份,市城管执法局石岐分局正式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围墙

业主

有开工执照围墙建设不违规

昨天下午,一位李先生自称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委托的发言人联系记者,称可回应围墙的相关问题。

在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李先生介绍,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曾在多年前改制,现在的负责人是后来接手经营,而围墙则是公司易手之前所建。对于余称围墙为违章建筑,李先生则坚称围墙施工手续齐全。其向记者出示了一张1991年由中山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开工执照复印件,上面显示施工的地点为华侨新村天湖上街3幢1、2层,建筑面积为1565平方米,并称开工执照上所对应的信息,正是余先生此前购买的一楼房子及门前围墙。余先生购买一楼房产时,公司现任负责人已经接手经营公司,所以除一楼房产外,包括围墙在内的其他物业均属于公司所有。

部门

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将强拆

昨天下午,市城管执法局石岐分局局长苏响全告诉记者,5月份接到市民投诉后,即对此事立案调查。调查中,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无法出示围墙的相关规划和报建手续,执法人员在市城建档案馆调查也未能查询到此处围墙的报建资料,所以已经将围墙认定为违章建筑。

苏响全表示,目前已经多次向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一直无法找到公司主要负责人。日前,执法人员已经在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将限期整改通知书留置送达至该公司,如该公司依然逾期不整改,将依次进入强拆程序。

发表于2012-08-28
发表于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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