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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倒楼事件呼唤房产保险改革

发表于2009-07-09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倒楼事件发生后,普通购房者无疑是最大的利益相关方。虽然这次事件中,上海政府反应迅速,及时处理,并已经承诺购买倒塌楼房业主的赔偿事宜,但这依然属于特事特办的范畴。

房屋对普通百姓而言都是家庭财产中最大的一部分,在面临各种各样风险时,保险还是不可或缺。然而,目前针对房屋的保险比较少,而且对业主而言并不公平。前段时间争议最大的是房贷险。房贷险之所以争议大,是因为其保险受益人是银行,而非购房者,更过分的是保险费却要由购房者来缴纳。虽然现在房贷险已经由原先的强制缴纳调整为自愿缴纳,但保险设计却并没有变化,缴费人和受益人并不统一。第二种与房屋相关的保险是家庭财产险。然而,家庭财产险只保已建成交付的房屋,并且房屋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以及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从目前我国房屋保险现状看,房屋购买者可选择余地不大,保险覆盖面不广,保险深度不够,保险设计不可理。面对房屋质量问题越来越频繁的现状,我国有必要重新设计房屋保险,解决已售出在建楼盘的保险问题,确保出了问题,保险公司能够赔付,房屋能够“倒而复起”。这是房屋保险的应有之意。实际上在西方发达国家,如德国,其房屋保险的作用就是让房主受灾不受损德国房产保险的基本作用,就是让倒掉的房子重新建起来。我国在各方面都流行与国际接轨,建议房屋保险也尽早与国际先进国家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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