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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家电消费暗藏六大骗钱陷阱购物前要擦亮眼睛

发表于2009-03-13
  家用电器是很多家庭的必需品,但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多消费者处理起来并非得心应手。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日前披露了家电行业存在的种种典型侵权行为。
    小心保修期内收费
    案例:今年3月,消费者张海明向鞍山市铁西区消协投诉称:2005年11月购买的某知名品牌平板电视,使用14个月后音量增至极点,又无法关机(关机时只能拔电源),遂向该品牌售后部报修。维修人员检查后认定“电脑板坏了”,因超过一年保修期,需交2800元才进行维修。
    点评:铁西区消协受理此案后,一度认为该纠纷颇有难度,因为国家目前对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尚未出台。但是在查阅了随机的说明书后,消协人士找到了处理依据。因为说明书中写明:“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维修按国家法规执行。”而根据国家关于部分家电商品三包的规定,彩电整机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由于平板电视的电脑板属于主要部件,产品厂商在三年的保修期内有免费为顾客维修的义务。
    保留家电维修记录
    案例:消费者李善良一年半以前购买一台电视机,由于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单位对这台电视机维修过两次。今年6月,机器又出现黑屏,该消费者投诉到消协,要求商家退换货。但是在处理过程中,由于李善良拿不出接受过两次维修的记录(售后单位未向消费者提供),而售后单位也未保存维修资料,使其本应具备的退换货权利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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