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物业、车位费调价低于10%属易接受范围”

发表于2009-03-02
 

2月23日,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政府指导价听证会召开后,截至昨日——市物价局征求意见的最后期限,市民仍然持续关注这一话题。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到底该不该涨?涨多少属于合理范围?

昨日,本报记者连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顾海兵,他认为,反周期涨价未尝不可,但是涨价的百分比超过两位数,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市民就比较难接受了。

◆CPI上涨会推动成本上升

记者:顾教授,房协提出涨价的理由之一是前两年消费价格指数(CPI)的上涨,有市民则认为,CPI不能成为企业涨价的理由,您怎么看?

顾海兵:从经济学的原理来看,CPI的上涨会影响到企业成本,物资成本或劳动力成本,物业公司很大一部分成本就是劳动力成本。任何一个行业要提价,都有成本推动的因素,因此,房协提出这个理由是有道理的。

记者:但是,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物价水平都在不断下降,这是否说明,涨价的依据又有了新的标准?

顾海兵:CPI是整年计算的,房协提出的依据是2008年的CPI,至于2009年的CPI走向如何,现在谁都说不准,如果出现了负增长,那么应该等到明年再进行调整。

记者:也有市民提出来,金融危机当前,什么东西都在降,这个时候涨价,时机不对。

顾海兵:经济不景气,也可以提价,这是一种反周期的做法。能否涨价的关键在于其依据是否合理。

◆不超过10%的涨价幅度市民容易接受

记者:那您觉得房协提价40%的要求是否有充分依据?

顾海兵:关键是CPI上升导致的成本上升占物业公司成本的多大?成本上升的幅度是否达到了提价40%的幅度。从理论上来讲,这个幅度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即便涨价的理由充分,40%的幅度太高。

从消费者的心理承受能力来讲,涨价的百分比不超过2位数(低于10%)是比较合理。你看,国家将CPI上升超过4%界定为通货膨胀,8%为温和的通货膨胀,8%-12%为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超过15%就是严重的情况了,40%则是难以想象。

另一方面,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要分开来考虑。物业服务费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我倾向于让各个小区的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自治。停车费要分为公共场所的停车收费和小区内的停车收费,前者要结合中山整个交通网络、汽车保有量、交通规划来考虑,不同的区域可以收费价格不同;后者同样涉及到业主的利益,也应当充分考虑业主的意见。

记者:目前,民间也有这样一种说法,房协希望的提价幅度可能没有40%这么多,之所以这样提其实是给市民提供了一个博弈的空间。

顾海兵:这其实是体制上的一个毛病,“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房协就预着政府会砍一刀,所以开了个高价。但是这和市场经济所秉持的法制精神相违背。

记者:如何理解市场经济的法治精神?

顾海兵:根据实际的情况,需要涨多少,就是多少,何必这么费劲,引起这么大的社会舆论?这当然也和政府粗放式的工作方式有关系,习惯了简单化,“砍一刀”。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中山市政府应该避免这样的潜规则,走在全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前沿。

◆统计局应当提供周边城市收费水平

记者:有市民提出,中山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位费要和周边的城市,如东莞、深圳、珠海作横向对比,房协则认为没有可比性,您觉得呢?

顾海兵:这个问题不能依靠某个人的数据,因为,不同城市具体到某个小区的服务水平和标准不同,因此很难比较。但是,这个问题是值得研究的。提出调价方案或者反对调价方案的一方都可以委托第三方来调查。另外,政府的有关部门,比如说统计局是不是可以对周边城市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费做一个更为科学的调查,作为涨价与否的依据。

消费者是喜欢比较的,如果交了更多的钱却享受不到更好的服务,心里当然不乐意。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被损害,从长远来看,最终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要受到损害。他们可以不在中山买房,去珠海、东莞买,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不是损失更大?

◆成立业主协会维护业主权利

记者:你刚才说到,反对调价方案的一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来调查,但是,业主是一个分散的群体,这样的委托由谁来做呢?

顾海兵:理论上来说,可以成立中山市业主协会。一个城市房地产商比较少,容易抱团,但是目前,大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都没有建立,业主议事的成本太高,维权的成本太高。相对于开发商而言,业主还是处于弱势群体,政府在维护业主的权利方面做得还不够,基本上处于缺位的状态,这就导致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不匹配。因此,政府更应该站在业主这一边,维护业主的利益。

◆涨价40%与否应由人大决定

记者:这次物价局举行了听证会,在网上设计了调查问卷,也留了足够的时间给市民反馈意见,但是,坊间的议论声依然很大。你认为公共价格决策程序如何操作才能让舆论更为平和?

顾海兵:现在除了自建房,大部分市民都是小区业主,这样一个几乎涉及到中山所有市民的价格提高40%,是一次“巨大”的调价,任何一个和市民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情都应当由中山人大介入。价格应当是由人大决定,政府来监管。听证会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不具有法定权威。中山政协也应当进行调研讨论。通过人大的一套严格的程序,能够消化很大一部分意见,老百姓的权利也得到尊重,能够缓和矛盾。

■专家介绍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家发改委价格顾问,中山市发展战略顾问等。独著有《宏观经济预警》、《经济预测方法》等,专长于宏观经济研究、公共管理研究等。

■问卷调查

99%消费者反对调价

2月中旬,消委会工作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城区、乡镇,随机发放200份调查问卷,回收153份,其中有效问卷152份,问卷回收率99.3%。其中,除一份问卷表示同意上调外,其他都是反对调价,反对率为99%。

市消委会副秘书长林永利介绍,消费者基于几个原因反对调价:首先,目前经济环境不大好,全市人民应该从上到下一致共渡难关,选择这个时机调价不太恰当,可能会给中山的和谐稳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其次是调整幅度太大。

■记者走访

个案1:普通市民姜伯

所住小区:富豪山庄

“物业管理费由十年前每平方米1.2元降到0.54元”

姜伯是富豪山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时的成员之一,十多年来,他们为物业管理费与小区物管一起召开过无数次会议,物业管理费从最初的每平方米1.2元调到1元,又下调到0.7元,如今是0.54元。目前小区物管仍然是前期物管,属于开发商。

姜伯说,小区入住率渐高是物业管理费下调的原因之一,但业主委员会积极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并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召开业主大会,是下调物业管理费的前提。“业主委员会一定要坚决维护业主的权益。”

姜伯认为,有些物业公司之所以亏损,除了物业公司自身管理问题外,主要因为中山大部分物业公司都从属于开发商,小区闲置物业太多,开发商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也为开发商工作等。

姜伯说,之前每次争取下调物业管理费前,他都要对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相关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市场上3成多独立物业管理公司极少自喊亏损。

个案2:中房物业管理公司

所管理小区:竹苑小区等

“从1996年到现在都只收0.5元,尽管缴费率6-7成,但公司还是盈利。”

独立物业管理公司中房物业管理公司是盈利公司之一。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辖小区物业管理费从1996年到现在都只收0.5元,尽管上缴率6-7成,但公司还是盈利,“亏本的生意谁做呢?”他认为,只有物业管理真正进入市场竞争,由业主自主挑选,物业管理公司才会有竞争,才会不断实现制度革新,才能更好服务于广大业主。

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1/2 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再向相关部门备案。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