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xml:namespace>
原告: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
住址: ,电话:
被告:中山市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 路的 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原告于 年 月 日按照合同第 条的约定(□一次性向被告支付房屋总价款 元;□首付款 元+ 银行贷款 元向被告支付房屋总价款 元。)
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但直到起诉之日,被告依然未能交付房屋权属证书给原告,被告已构成违约。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第 条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交付房屋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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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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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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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中山市新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案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建设的位于 路的 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原告于 年 月 日按照合同第 条的约定(□一次性向被告支付房屋总价款 元;□首付款 元+ 银行贷款 元向被告支付房屋总价款 元。)
年 月 日,被告向原告交付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但直到起诉之日,被告依然未能交付房屋权属证书给原告,被告已构成违约。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第 条的约定,买受人不能在交付房屋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