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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回暖在即 为规避限购令消费者各出奇招

发表于2012-06-21

自从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就有关房产问题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0〕10号通知后。北京,广州,深圳等地根据其房地产现状纷纷出台限购令,并且二三线城市也各自出台了限购政策。自此房产市场受到不小冲击,不少消费者也受到了影响。

发表于2012-06-21

但是随着房产市场的冷清,各地政府财政状况受到影响,不少地方都进行政策调整,甚至放松限购,房地产商也纷纷降价,力求以价换量,楼市仿佛回暖在望。而且银央行自6月8日起下调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和房产市场的“红五月”在前,不少购房者都感觉房市回暖在即,纷纷规划出手买房。但是限购令依旧不放松束缚了不少买房者的购房规划。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买房不少消费者还是各出奇招,逃避限购令的束缚。

发表于2012-06-21

假结婚或假离婚

限购令公布后,有不少家庭为了换购大房子或者购买学位房进行假离婚。关先生夫妇就是其中的一对,他们说因为家里小孩越长越大,父母最近也会前来同住,原来购买的60多平米的房子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且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付第二套房所需的六成首付,只能通过假离婚来应对。

发表于2012-06-21
但是虽然说是假离婚,当夫妻办理完手续之后在法律上已经不是夫妻了,而且以购房为目的为离婚通常是先将房产转让给一个人名下,另外一个人就会成为无房户,假离婚对无房一方来讲风险较大。一旦无法复婚,就会人财两失,即便双方对财产有私下约定也很难对抗离婚协议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发表于2012-06-21
除了假离婚外也有不少人为了得到购房资格,最近网络上出现了某女发帖求与有某地购房资格的人结婚,婚后她会获得购房的资格,购房之后马上离婚。该帖还说,双方签协议并予以公证,男方不会占女方任何便宜,双方不住在一起,“婚姻”续存期间各自财政独立,但男方有协助女方尽快买房之义务,买房后尽快解除婚约。
发表于2012-06-21
发帖者同时指出,如买房顺利、合适,可给男方一定的补助金。不过一旦婚姻关系产生,就会出现相应的权利义务以及财产关系,“假结婚”后购房再离婚时,若结婚双方协商不好将会面临财产分割的纠纷。而双方的私下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发表于2012-06-21

借亲属名义申请首套房贷

已有房产者再购置一套房屋基本很难申请到同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所以不少人就通过用父母、子女或亲属名义申请贷款,银行人士指出,“如果父母或子女的还款能力也符合银行要求,申请到有利率优惠的首套房贷可能性比较高”, 在广州某楼盘,就有一对中年夫妻,以今年刚参加完高考儿子的名字买房。

发表于2012-06-21
从交谈中得知,这对夫妻家里已有超过两套房,按说已无购房资格,但在销售的点拨之下,发现儿子还有购房资格。按照广州的限购政策,未满18岁的人士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而他们刚参加完高考的儿子刚好满十八岁。
发表于2012-06-21
而且,作为首次置业者,儿子的这套房还可以享受首付三成加利率下浮的政策优惠,顿时让这对中年夫妻的购房计划变得从容起来。至于银行贷款,虽然儿子没有工资收入,不过,有了父母强有力的后盾做担保,一切均已不成问题。
发表于2012-06-21

但这种方法存在法律上的风险,用他人名义贷款意味产权证的名字也须改为他人,一旦发生纠纷,实际产权人面临丧失房产的可能”。而且假如借用父母名义买房,还有可能面临遗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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