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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类工程消防验收必须测试消防设施

发表于2012-10-09
  近日,市消防局在其门户网站“中山市消防信息港”发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设施测试公告,宣布该局将于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设置有消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在消防验收中进行消防设施测试。
发表于2012-10-09
据悉,测试范围为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及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范围有五大类:一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密集场所;二是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三是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四是省、市重点项目工程;五是地下单体建筑。
发表于2012-10-09
消防部门提醒,相关场所消防设施测试前,建设单位应对相关消防设施进行全面自检。消防设施测试时需进行消防联动试验,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及消防应急电源(应急发电机)等主要消防设施生产(安装)厂家的相关技术人员到场配合。
发表于2012-10-09
发表于20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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