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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香港公布官员房产数排行榜:梁振英6套房排第二

发表于2012-08-16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首次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房产,并列第三。

以下为具体排名情况:

姓名

职务

房产数

详细

张建宗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7所住宅物业为妻子拥有,1所住宅物业为与妻子共同拥有

梁振英

行政长官

6

在香港3所住宅物业均与妻子共同拥有,新加坡2所住宅物业。妻子在英国有1所住宅物业。

吴克俭

教育局局长

4

与妻子共同拥有1所住宅物业,分别在沙田、元朗、官塘、湾仔。

林郑月娥

政务司司长

4

在英国拥有3所住宅物业,在苏州拥有1所住宅物业。

张炳良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

在康岛东区拥有1所住宅物业,妻子拥有澳洲悉尼1所住宅物业,与妻子共同拥有香港新界1所住宅物业。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特首梁振英与妻子的财产状况,从公示的资料看,特首梁振英与妻子在香港拥有3处住宅物业,在新加坡拥有2处住宅物业,妻子在英国还拥有1处住宅物业。另外,梁振英还持有三个公司的股份。

梁振英背景资料:

1954年8月12日于玛丽医院出生。

1974年至1977年在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现升格为西英格兰大学)进修,获估价及地产管理学位。

1977年返港加入仲量行担任实习测量师,同年开始到深圳、广州、北京等地当义工教学。

1993年创办梁振英测量师行。

2000年透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

2006年再次透过互换股份,使梁持有控股公司的股份增至4.61%,成为戴德梁行控股公司第四大股东及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

2007年起他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

2012年7月1日,就任第四届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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