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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山再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孤老烈属每月多领180元

发表于2012-10-15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中山市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幅度平均达12%,非在职残疾军人生活补助提高幅度甚至超过15%,抚恤补助标准增幅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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