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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建保障房 30城市成试点

发表于2009-11-16
首批公积金建保障房的试点城市已基本确认,总数为30个,基本上一省一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均在内。

10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将使用公积金建设保障性住房。据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消息称,公积金业内权威人士表示目前首批试点城市30个已经确定,基本上一省一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悉数在内。

据介绍,首批成为试点的城市主要是各省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不过,由于部分省会省市如南京、银川、广州等城市的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很高,基本不存在闲置公积金,根本无力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所以并不在30个城市当中。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表示,目前申请成为公积金建保障房试点的主题是各地方政府,因为他们都有很强的资金需求,所以试点申请的积极性都很高,但是,对于试点建房贷款,作为各地公积金直接管理机构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见得都是积极的心态。除了当地公积金资金状况的因素外,地方中心担忧贷款风险过高,则是对申请积极性形成重要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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