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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急,咨询一个买新房手续的问题阅读

发表于2009-12-11
今天在一个nnkd房地产开发商处谈好一套新房,定好购房的户型和楼层后,开发商先让我这边签一份“借款协议书”,据说是等拿到房屋预售证后再以该借款协议书正式填上我的名字,这份借款协议书上要求是我这边先以借款给开发商的名义将购房款打入对方指定帐号(另有说明要求在交款单或进帐单中写明款项来源为:借款),大致内容为:

1.乙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人民币______给乙方,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帐户,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收到借款的收款收据;
2.借款期限暂定一年,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之日起计(借款资金占用费另行协商)。
3.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向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nnkd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这开发中的楼盘我实地看过,正在修建,请问这种方式的购房手续会有什么问题吗?因为我之前对房产交易几乎都不清楚...麻烦高人指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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