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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快递“份子钱”,消费者埋单?

发表于2013-04-28

日前,快递企业被传要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也就是俗称的“份子钱”。有快递企业表示,“增加的这部分成本怎么办?大家一起涨价呗。”(

发表于2013-04-28

征收“份子钱”,据说是因为国家邮政企业的业务覆盖范围广,其中很多业务都在边远地区,不仅无法盈利,反而要倒贴好多钱。向快递企业收钱,就是要让快递业一起承担这笔公益性支出,以体现公平。

发表于2013-04-28

但快递企业并不认可。虽然国外也征收类似基金,但人家邮政市场是完全开放的,而且,不从事邮政普遍服务的企业,譬如快递企业及其他物流企业,是不交钱的。可国内邮政专营权根本就没有打破,快递业根本就没通过邮政普遍服务获利,居然也让他们交“份子钱”,人家能愿意吗?

发表于2013-04-28

有关部门或许该想想了,如果快递“份子钱”最终让消费者埋了单,对消费者“公平”吗?

发表于2013-04-28

邮政向快递业收取“份子钱”,理由是《邮政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而快递业作为一种物流是一种独立的行业,并未参与邮政的内部事务,如果要与邮政报务挂上钩,就得开放邮政内部的其它业务,显然以此为依据属于“越位”。

发表于2013-04-28

向快递企业收“份子钱”,有关部门称是: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服务。此举不是不行,但作为部门应该进行平衡,前提是内部先进行消化,资料显示:中邮集团,最近两年的净利润都在200亿以上。中国邮政完全可以自行解决。退一步来说,即使是自行解决不了,也应该由财政解决。

发表于2013-04-28

邮政收取“份子钱”,要拿走企业25%-40%的利润,这个数字该是多大?是全都用在该用的地方?从公用品涨价的情况看,有的抛高成本,有的故意叫苦叫穷,邮政收取“份子钱”能摆脱此种怪圈?

发表于2013-04-28

不管是以基金也好,以资助也罢,邮政业也是公益事业之一,作为关系到公众切身利益的公用品即使是要收,也不能关起门来议,应该进行公示,听证,听听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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