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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Re:“对有购楼意向的准业主的一点建议”的回复

发表于2008-12-24
 
阁下提出的意见及建议给予回复:
1、在阁下交定金前应先签署《认购合同》,在《认购合同》上注明阁下已看《购房合同》后确认再签《认购合同》,而且《购房合同》已公示在售楼部明显处,阁下可随时看《购房合同》。
2、对于签合同时间,没有时间限定,阁下可看完才签署。
3、合同中的一、二、三、四项选择是根据商品房的具体情况而选择的,不是每个选项都适用,如属预售房就不会选择现房的那项
发表于2013-08-12

业主要注意的不是合同,而是它的补充协议,它摆在明面上的中山市购房合同的模板,在网上就能下载。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有补充协议的合同,然后等几天后,再正式签合同,这帮开放商和售楼的心黑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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