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珠海自建楼倒塌 屋主被判14个月

发表于2011-11-17

从村民手上买地,指望自建房发财,结果楼在装修期间轰然倒塌,屋主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六层半楼轰然倒塌

今年3月21日,珠海市南屏广昌永安街一处在建的六层半楼轰然倒塌,一夜之间“楼倒倒”开始在网络上疯传。随后楼主等五人被公安机关控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李某明于2010年7月以26万元向高某波、黄某忠(另案处理)购买了位于珠海市南屏广昌永安街23号旁约25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后在未对该土地做任何报建、审批的情况下,委托朋友杨某辉制作该土地工程预算图,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没有任何建筑资质的吴某成(另案处理)承建。吴某成介绍同样没有任何资质的被告张某云来承建地基打桩。

张某云在明知其打桩机无法将地基打到地下受力层的情况下仍继续施工并使用小于施工图纸要求的钢筋,施工中桩基只打到砂土层就浇灌混凝土。后由李华养等人承建该楼地面6层半建筑,主体工程于去年年底完工。

直接损失达200万元

3月21日凌晨四时许,该楼发生倒塌,造成周边的房屋、物品被压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经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对事故的认定,倒塌直接原因是桩基承载力不足。

3月26日,屋主李某明被抓获归案;4月7日,施工方张某云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李某明案发后代发了全体施工人员工资6万元,且因房屋倒塌对多位受损邻居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

作为受害人,同样也是这次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法院近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被告人张某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发表于2011-11-17

偷鸡不成蚀把米。。

发表于2011-11-18
有没有商铺出售,来发发铺专业商铺网站看看 doylau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