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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荒谬!四问山东不捐款学生被停课

发表于2011-10-1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山东鄄城县彭楼镇听众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反映,自己在彭楼镇何庄完小上学的儿子突然被校长赶出了学校,同时被赶出去的还有100多名学生。学校告诉孩子们,被从课堂上赶出去,是因为他们的家长没有缴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

众所周知,2006年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建盖校舍,应该由政府拨款运作,怎么能让村民集资建设呢?“人民XX人民办”早就被人们所诟病所痛斥,时至今日,为什么还要搞摊派、让村民掏钱建校舍?鄄城县的经济并不发达,以农业为主,农民并不富裕。连续十年来,该县农民的月收入都排全市末尾,如此境况,为什么还要忍心再加重广大村民的经济负担?此为第一问。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青少年上学学习,是他们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是不能随便给学生放假的,更不能将学生赶出课堂,赶出校园。退一万步说,村民交钱与否,当地政府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理应与村民交涉,与学生何干?利用学生威胁家长,不仅违反教育法,也是在利用弱小的孩子绑架家长。是谁给了校长将孩子赶出校门的胆量和权力?此为第二问。

这种按人头强制收费的行为,很明显,是集资,是摊派,而彭楼镇教委主任却表示,不存在摊派集资,只是村民自愿捐款。好一个“自愿捐款”!既然是自愿捐款,为什么钱收不上来?为什么村民纷纷向记者诉苦,并且通过电台热线反映情况?既然“自愿捐款”,那么,人家愿捐就捐,不愿捐拉倒,那为什么把人家的孩子赶出校门?显然,这又是一起假“自愿”之名行强迫之实的一场闹剧。此为第三问。

彭楼镇教委主任说,什么集资啊,纯粹是刁民一伙。以这位主任的话语分析,顺从者,也即一面乖乖交钱,一面口称“自愿”者,就是良民,而一旦违背上面的意思,认为是集资且不愿主动交钱者,那就是“刁民”了。村民是“刁民”,他们的孩子自然是“小刁民”,所以被赶出校门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了。这样的教育行政官员领导当地的教育事业,能把教育事业引上正途吗?此为第四问。

发表于2011-10-14
不捐款就被停课~学生是这样,那社会不捐款岂不是要被剥削某些权利?
发表于2011-10-14
可怜我读书的时候那么热衷于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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