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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交间隔时间长,出行不便,于是小区业主一商量让“顺风车”架起“方便桥”

发表于2008-03-03
前阵子,一篇题为“油价涨了,顺风车为您省钱”的帖子悄然出现在中山鞭小区群内论坛上。业主小闲倡议,成立一个“顺风车制度”,即小区业主之间如有同时间同方向的出行者,由有车的人顺路搭上没车的人,乘车者再象征性地付给驾车者一定的费用。这一倡议,最终能否变成现实呢?
                  
追踪:热情人人有,收效未如愿
                      
   谈及发起“顺风车”倡议的初衷,小闲表示,因为小区位置离市中心城区较远,公交车就只有1条线,而且间隔时间长,业主们出行不太方便,很多人宁愿走路去远点的车站再坐公交。小闲毫不掩饰地告诉记者,她自己正是遇到了这种麻烦,后来才想到发起“顺风车”倡议。在消息传出以后,很多业主都非常推崇,无论是有车的、没车的人都很热心,在网上跟帖留下出行路线的也为数不少。“只是,大家出行的时间和路线都太过分散,召集了这么久,参与的人还是有限;邻居间也还不够熟悉,还要加强联系才行。”小闲坦然地说。当初她为了使顺风车活动能够发扬光大,特地建议有车的人象征性地收一点费用,却还是没能解决根本问题。当然,这个制度还是带来了积极作用,“现在小区邻里关系不错,大家还私下成立俱乐部,比如打球、爬山什么的,周末有活动就一起搭车出去。”或许,一旦各方面条件成熟,“顺风车”制度仍能惠及大多数人。
                      
观察:“顺风车制度”能否发扬光大?
                      
   与此同时,“顺风车制度”也有着与生俱来的技术操作难题。除了上述的“时间和路线都太过分散”和“邻居间不够熟悉”之外,还有其他一些难以两全的因素。比如,收不收费好?收吧,邻里之间确难为情;不收吧,又难以形成长期固定的有效协议。因此,偶然成行的“顺风车”可以架起“睦邻桥”,却难以架成长期的“方便桥”。
                      
   此外,一位法律界朋友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私家车与行人之间进行的任何有偿运输协议,都可能构成非法营运行为。虽然目前也有不少观点在为小区业主间搭乘顺风车、同事之间“拼车”上下班等,诸如此类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行为辩护,但即便不违法,这种行为也属于典型的“只要不出事就是好事”,一旦在搭乘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在责任认定上就难免出现纷争。
                      
  综上所述,“顺风车”出发点虽好,但却难以成为也不应成为一个长久之策。随着小区以及周边进驻人口的日益增多,想要从根本上缓解“出行难”问题,还有赖于公交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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