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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阳光翠苑物业炮制“不平等条约”

发表于2009-09-04
翠苑的地下车库,一直说准备只卖不租,但一直以来都可以180元/月租。这个月去物业交车位月租,被告知开发商准备用栏杆封掉地下车库,没买车位的不能再停进去。没车位还想停到小区的,要么就按天交纳临时停车费,7元/天,要么就按月交纳“临时停车费”,还是180元/月,但前提是要填写一份物业炮制的“承诺书”,承诺车只能停在临时停车位(地上),若临时车位已满,业主自己解决。按我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用地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在自己的土地上停车,还要交纳临时停车费??!!严重违法!物业只能收取管理费,而无权收取业主的临停费!!
发表于2009-09-08
发表于2009-11-06
不顶不行 k%>$3ysv5
发表于2010-02-18
不顶不行 e g,''2h^$
发表于2013-09-29

物业及开发商总是有理!非常放肆!墙体漏雨、沉箱积水、小区管理一日不如一日、底面沉降...怀疑他们是不是只考虑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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