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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朱小丹言论引热议:书记 你邻居是穷人还是富人?

发表于2008-01-22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前日参加分组讨论时公开表示,开发商建房,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一个项目既要有富民区,也要有贫民区。此建议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有网友无奈地表示“穷人富人分区是必然的”;另有网友表示,穷人富人如同居一地会让穷人更压抑,心理会更不平衡;还有网友则认为,穷人富人同居一地,对双方来说,可能都是不错的选择,穷人可以就近就业——为富人做保姆,富人则可以省些心。 

    政府保障穷人市场满足富人 

    部分网友认为,房价的高低自然就把人分成不同的区域了,不应该人为划分。 

    上海一网友表示:“理想是好的,但做到有难度。在已有的高档住宅区再建经适房,拆迁成本很高,土地成本很高。即使下令建成,但物业费也很高,经适房业主能承担得起吗?把高档豪宅建到郊区,交通、购物、教育等如果跟不上,房价又很高,会有人买吗?”甚至有网友担心穷人富人住在一起,穷人的生活成本会大幅提高,“住一起的话,穷人连菜都买不起了!在贫民区还可以买点便宜的菜吃,到了和富人一起的所谓平等区,那不是连菜价都一样了吗?那穷人还吃什么呀?” 

    穷人富人混住会引起部分人心理失衡也是网友担心的问题之一,一网友表示:“大奔撞单车,死得更惨!” 

    还有一些网友提出了“合理的政策”:穷人住政府的廉价房、廉租房,有钱人买高档商品房;穷人看病进公立医院(必须是低价),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有钱人进私立医院(可以高价)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总之,政府保障穷人,市场满足富人。
发表于2008-01-22
混住穷人富人双方得益 

    “不要让不同收入的群体住在不同的地方,否则将来整个社会资源的分布就不均匀了。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有很多公共服务在人们的共享过程中体现不出,这不公平。”朱小丹的这一担忧得到了不少网友的支持。 

    另有网友认为混住对双方来说都是个好事。网友“无风不起浪”说:“穷人富人混居,双方得益。穷人可以就近找到工作——为富人做家政,还可以省掉一笔交通费;富人也得益呀,保姆就住附近,知根知底,省心啊!” 

    江西一网友表示认同朱小丹书记的观点:“这是正确的观点,但这个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主导,而不是由房产商来主导。而且不应该只是形式上的东西,更多社会人群的观念上必须保持和谐、公平、公正,平等对待对方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强行要求开发商在同一个小区里开发两种类型的房产反而会形成矛盾。” 

    住不住在一起没关系 

    “国家要控制贫富悬殊的问题,住不住在一起没关系。”一些网友提出了“根本的解决方法”。一南京网友称:“关键不在于贫富分区,而是让更多的人致富,能住进富人区。共同富裕是我们社会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请不要推卸和混淆。” (蓝海) 

-网友跟帖 

    住在一起就和谐了? 

    书记,你的邻居是穷人还是富人? 

    ——网友“红太阳” 

    就好像打球,打得好的与打得烂的在一起玩,结果大家都没意思。请问穷人住在富人家旁他真的会开心吗?富人扔掉的垃圾都比你的家当还好,让人多郁闷!——广州网友 

    先富带后富吧,富人给穷人也买个房,以后做邻居。 

    ——河南网友 

    统统都建普通小区不就行了吗?不准建什么高档豪宅不就行了吗? 

    ——湖北网友 

    窝棚和别墅建在一起?月收入400和收入40000的住一起?希望分化越来越小,取消暴利行业!房产商:很黄很暴力! 

    ——武汉网友 

    贫富之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不要刻意去改变它! 

    ——网友 

    富人有钱有车,房子就应该离市区远点。穷人没钱没车,住得要离市区近点。所以要把经适房建在市区,高档小区建在市郊,这样也能刺激市郊经济。 

    ——网友 

    拆迁户与商品房买主共同居住的楼盘现在都没有人买了,因为拆迁户不愿意交电梯费用。 

    ——福建网友 

    和谁在一起住,住在哪里等问题都是个人自己的事情,为什么政府要去规定呢?难道住在一起就和谐了? 

    ——江苏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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