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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买高价房的三大理由

发表于2009-11-09
 我这里的不买高价房的意思,是指当你买房的时候,先确定最低标准,如面积、格局、朝向、区域或地段、主要用途及必须功能,把房价做为最后一项来确定,前面几个标准的确定,实际上考虑了首付要求与月供水平,最后确定房价是指满足最低要求条件下,找到该区域同类房源选择合同价偏低或最低者。

   第一大理由:当前的开发水平与建筑标准下,价格差无法落实到具体的有意义的开支

    也就是说,同样的三居室,开发商给出的价格不同,除非地段差异非常大,否则,价格差异的来源,也就是开发商的投入与包含在价格差的数字是不一样的,比如做隔音玻璃、外墙保温的项目,其实际比一般白玻与一般外墙的项目,多支出也就一两百元左右,但往往开发商将其卖点化后通过营销程序,可能多叫价三五百元不等。

    通常意义所讲的房子,核心在住,不是自己住就是别人住,因此住建部颁布住宅标准的时候,往往前后跨度超过十余年,除非面临着特殊的材料更新或特别的环保要求等。在此条件下,开发商的开支差异,主要是地段基础上的地价,产品大类差异,如别墅与多层跟高层相比,开发商牺牲了容积率,自然单价会高开许多,此外,仅局限于外立面、建材、装修水平、公共部分外装修、水电气道路设施、楼宇配套等方面的开支差异非常小,报价往往包含有卖点成分与营销红利(比如供暖,当只有某个项目具备供暖说法时,开价往往是成本的几倍)。

   第二大理由:当前环境下几个以前存在的涨价点因为供求逆转已经消失

    什么是涨价点,一个是开辟新卖点的项目,再一个是地段唯一性项目,还有就是项目自身主观设定的卖点附加,如广告宣传方面提出的率先、第一、独家之类词汇涵盖的内容,订价时开发商因为处于绝对的卖方市场,而随意加价,也能够通过销售转嫁给消费者。

    现在是什么情况呢,其一不存在某一区域只有个别项目,至少满足居住条件的形成区域的往往集中十数个项目不等,在这种环境下,地段值被无限平均化,不存在哪个项目地段首屈一指的情况。并因为区域性开发比较成熟,因此反映在价格差异方面的主要是户型及与户型相关的,如电梯、板式、户外空间等,实践当中,小户型中的舒适户型往往凭空加价很多,因为受宠,而一梯两户或两梯三户(品字型板楼),带入户花园,或者设计城共用花园的一梯两户型,因这类户型舒适且惯用于小高层建筑,公摊系数又小,用途也可以拓展,因此开发商往往会加价销售,辩明了这几点后,买房的时候可以退而求其次,不在这些市场追捧型房源中逗留。

   第三大理由:基于房价高涨时期,许多项目定位功能剩余

    高房价除了无房户憎恨外,整体市场存在严重的粗制滥造产品,反映到市场当中的就是许多项目现在看来,相当数量的功能剩余,也就是消费者本来可以不要,因此减少买房开支,但因为项目生成了,所以这些部分实际上消费者的节余功能。

    通常我们在管理或产品检测中用到功能质量比概念,买房也要注意功能质量比,比如长江以南的供暖,实际并不惯用,如果属购买力有限客户,没有必要买供暖房。

    因此不买高价房,意味着买之前就要考虑必要功能,将那些多余功能的项目或房源剔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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