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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09买婚房,会有多少酸甜苦辣?

发表于2009-09-14

高汉明

 

两情相悦本是美事一桩,当结婚慢慢提上日程,大部分的情侣又会面临一个头疼的事情——结婚买房。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是马上买一套房子作为婚房,还是等价格回落后再买?是买一套暂时过渡,还是一步到位买套住房?买房之难,丝毫不亚于挑选爱人。

 

用新房迎接新人

 

张爽和王芬经过6年的爱情马拉松,今年终于准备结婚了,张爽为了给王芬一个安定的家,准备买一套新房。


他们一起看了很多套房子,可不是因为价格太高,就是因为户型不中意等原因,迟迟没有下手。张爽的朋友们劝说,现在楼市不稳定,等房价再下降厉害点,再买不迟。他的父母也说,家里有一套旧房,虽然面积小一点,但装修一下,还是很有新房的气氛。


可张爽觉得,既然结婚,肯定要用新房迎接新人,不然,就会委屈了王芬。现在,他决定不管房价是涨还是跌,只要看到合适的房子,就立即付款。


点评:如果市场上确实有一些房子很适合自己,在没有给自己造成很大的经济压力的前提下,不妨买一套做新房。但新人不能忽视的是,结婚后小孩的教育基金、自己的养老基金,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所以不能光顾买房改善生活条件,而影响结婚后的生活品质。


先买小房过渡


马上要结婚了,贺立准备买一套小户型房子做新房。最开始,他是想买一套大房子一步到位,且不说在朋友眼里显得气派一些,大房子住起来也会舒适得多。但现实是,现在房价居高不下,如果买大房子,结婚开销会增加,手头资金也不足,银行按揭可能会变成他的累赘。他的如意算盘是,先买一套小房子结婚,等房子价格跌下来,自己有钱了,再换套大房子。


去年12月,贺立和女朋友在汉口看中一套小户型,地段不错,购物休闲很方便,到江滩散步也很近,便买了下来。随后,马不停蹄进行装修,他和女朋友感觉不错,虽然面积小一点,但也不缺乏舒适温馨的感觉。


点评:买套小房子过渡,是很实际的想法。在现实条件下,即使有能力,新婚购房也不一定要一步到位,可以考虑由小到大、梯级换房的置业计划。等到有了更多积蓄,再换套大的,小屋今后无论是出售还是出租,都很好出手。


租房结婚也不错


想在年底结婚的刘小满,与女朋友商量后,他们准备租房子结婚,等以后房价明朗了再买房。


租房结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就是他跟女朋友没有太多积蓄。如果在市区按揭一套房子,结婚的费用就很成问题;如果在郊区买一套房子,要等上一年半载才能住进去。所以,女友也赞成先在市中心租套房子结婚过渡,等手头充裕了再买房。


对于刘小满来讲,租房还有另外的好处:今天在江汉路住腻了,明天就搬到解放公园附近;现在住在光谷上班很方便,说不定哪天搬到大学城周边。偌大武汉市,可以四处居住,随意搬家。还有更现实的一点,现在很多人买有多套房子,开始改售为租,一旦这种现象变为普遍趋势,可租赁的房子更多,说不定房租还会向下跌。


点评:有人说,买房不过是一个长租户,一次性花钱,租了70年的房子。所以在没有足够资金的前提下,租房结婚,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婚房的多番滋味

 

爱情无比甜蜜,为了让相伴一生的人有一个爱的小巢,恋爱中的男女开始为房子而奋斗。但在憧憬未来美好生活时,一个现实的问题却摆在男女双方的面前:房子的产权如何分割,如何保留出资证据,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是因为房产容易起纷争,不知道拆散了多少对热恋中的情侣,彻底毁灭了他们共同建造家园的美好梦想,让他们尝尽了买房的“酸甜苦辣咸”。

酸 房产署名是件麻烦事


马先生和女友谈了5年恋爱,准备购买一套新房结婚。一个周末,马先生和女友一起去看房,房子看好了,准备签合同时,马先生打起了“小九九”:如果签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女友肯定不高兴,说不爱她;要是签下女友的名字,可房款都是自己一个人掏。他犹豫不决:现在感情好,谁能保证一辈子就这么好下去?如果以后离婚了,房子岂不要分她一半?


记者旁白:谁也不能保证两人可以过一辈子,但对于婚前购房的年轻男女,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的确需要慎重对待,但也不能因此影响两人的感情。


律师支招:如果马先生不想女友分割房产,在购房合同和产权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也可以,但必须同时办房产份额约定的公证。

 

甜 支付房款不知是否有份额


宋小姐与男友认识前,男友正在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已首付20万元,现在每月还款1800元。确立恋爱关系后,宋小姐主动承担了每月900元的按揭款,但由于购房合同上是男友一人的名字,她将按揭款打入为男友设立的银行账号时,用的都是男友的银行卡号,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她支付了那笔钱。现在她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马上和男朋友拥有一套住房了。担心的是,如果以后分手了,这套房子有自己的份额吗?


记者旁白:婚前花小钱,恋人之间可以不在乎,但是金额较大的支出,而且是长期支出,最好还是有一个书面证明。


律师支招:宋小姐最好与男友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

 

苦 分手后房产很头痛

 

小张和小玲感情十分要好,为了结婚有地方居住,他们以共同名义贷款买房。2005年7月,因为工作调动,小张去了北京。


在北京,小张与另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于是要和小玲分手。他提出小玲出资10万元,房子归小玲所有。


小玲也不想要这套让她“伤心欲绝”的房子。但是,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约定了双方各占产权50%。两人是共同向银行贷的款,贷款合同上有两人的名字,还是得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就算一方愿意要,独自买下这处房子,可房产证上注明两人的名字,独自还了贷款,却不能独立拥有产权。


小张后来想将房产证上写成一人的名字,但因房子是贷款买的,不能变更产权证上的名字,除非全部还清贷款。他想让银行同意一方退出贷款,但银行又不同意。


记者旁白:情侣买房采用联名方式,结婚什么问题没有,分手则面临着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事前一定要考虑周全。


律师支招:银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就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在不危及银行利益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一个内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唯一可行的办法。一旦一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辣 分割房产互不相让


马小姐和方先生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他们分到了一个单位,为了进一步增加感情,节约开支,他们搬到了一起居住。2002年7月,为了以后有房居住,两人共同出资22万在古田按揭了一套住房,一起偿还银行按揭款及利息,并且在房产证上一起签下了名字。今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分手后,因为房产分割不均,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走上法庭。


记者旁白:在我国,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分手后,财产纠纷随即会出现,更恶化双方的感情。


律师支招: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在《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应按共有财产来分割。

 

咸 房产无法担保爱情


李先生苦苦追求梅小姐3年,最后梅小姐勉强答应相处。为了表示对梅小姐的爱意,李先生一次性付款34万元在光谷买下一套新房,并且在产权证上只写了梅小姐一人的名字。但是,后来两人有时发生一点小小的摩擦,李先生只好忍着。他有时想分手,但要是两人分手了,房子不好办,因为产权证上是梅小姐的名字,所以这个念头还是作罢。


记者旁白:为了讨心爱之人欢心,恋爱中的人在产权证上写上对方的名字,用房产来作爱情的担保。虽然这体现了感情的进一步加深,但未来许多事情是无法预测的,所以恋人之间不能冲动,要理智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律师支招:产权证上是梅小姐的名字,李先生提供不出购房的任何证据,无法收回房产权。如果情侣之间要用房子表达爱意,可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子送给对方,不过应该写明赠与的附加条件,这样一旦今后发生变故,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

 

延展阅读

一步到位好不好?

 

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买房子是一件大事,即使是为了新婚之喜,置业也要三思而后行。


新婚的人一般进入社会不久,处于创业阶段的年轻人往往经济实力有限,虽说办喜事家里可以提供不小的帮助,但对于买房置业来说总还是杯水车薪。所以,新婚的购房梦不一定做得太圆满,要对未来的收入有充分认识之后,根据二人世界的经济条件决定买房标准。其实,如果两个人的工作都还不够稳定,租房就不失为一种比较实际的选择。

 

父母买的房子,儿媳有份吗?


父母买的房子,那么父母是房子的所有人,只要产权证上的名字没有变更,儿子婚后,儿子和儿媳都无权处分该房产权。如果儿子结婚后,父母将该房转到儿子一人名下,可以立一份“赠与合同”,明确表明将该房只赠与儿子一人所有,他人不得所有。如果儿子结婚后没有明确表示(如公证等),而将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则儿媳也享有房产分割权。

 

父母和子女共同买房
子女配偶有权分割房产吗?


父母和子女共同买的房,并且在产权证上登记了父母和子女的名字。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父母作为该房产的共有人之一,可以不允许子女将该房部分或全部产权转入子女的情侣(配偶)名下。子女和其情侣(配偶)想要处置该房时,要征得父母的书面同意。


法律支持: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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