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宰人”毫不手软 房屋中介的“五大潜规则”
- 发表于2013-07-15
支持楼主来啦!
- 发表于2013-07-15
好贴!支持支持!
- 发表于2013-07-15
到处都有潜规则
- 发表于2013-07-15
卖房暴利啊
- 发表于2013-07-15
楼主实用贴,大家都来瞧瞧
- 发表于2013-07-15
来打酱油啦
- 发表于2013-07-15
楼主真厉害
- 发表于2013-07-15
知识很全面啊,又涨姿势了
- 发表于2013-07-18
下午茶时间过啦,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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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楼市近期成交火爆,然而,有市民报料称,房屋中介“宰人”毫不手软,行内至少有五大潜规则。
潜规则一:中介“扣房”多赚数倍
现在一些中介公司都在“扣房”。 通俗讲,就是与卖方达成一个合理的低价将房源买下,然后再通过高价卖出,中介公司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
潜规则二:用虚假信息拉拢顾客
同一个房源一般会放出一个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另一个则和市场价持平,如果消费者根据放出的低价来咨询,中介一般都会称该房已卖或被订,然后趁机推荐新的房源。
潜规则三:做低房价帮忙逃税
中介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房子“打包卖”。例如,给卖主挂出“实收价”,将来成交后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家出,房主因而心存感念。
同样,为了吸引买家,中介通常会把房价故意做低,让买家少交一些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买家就会乐意买下该房。不过,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出,买家不仅要补齐各种税费,还要面临高额罚款。
潜规则四:占用房款去收房
一现在一些中介在与消费者签三方协议时,会尽力劝说买卖双方从中介公司过款,买方要在去房管局签买卖契约之前将全款(如果是一次付款的话)打到公司账上,但中介退款给房主的时间却是新房本下来后3日内,名义上说是要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这其间有长达半月甚至一个多月之久的时间差。有滚动资金在手里,中介就可以利用别人的钱去生钱。
潜规则五:超长合同套房东
一些中介公司对租房者也不放过,利用超长合同套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