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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国土两部解决囤地、捂盘问题有难度

发表于2009-12-01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内部发出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再次要求,各地要加强房屋销售备案工作,原则上“封杀”了开发商分期获得预售证的行业规则。让开发商尽量一次性拿到预售证,是保证商品房向市场有效供应的手段。而将预售方案进行备案管理,则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住建部向各地下发上海推行预售方案管理经验的同时,国土部也在查囤地。而国土部查囤地的一个手法就是,在新的土地出让合同当中,规定上竣工日期。依照合同进行囤地的界定。这与住建部向各地推行的销售方案备案制显然有异曲同工之处。
    北京目前北京因为供给商品房不足的原因,房价仍面临上涨的压力,房价不断上涨,很多房地产企业都在观望,而不是加大市场供应。在此背景下,住建部和国土部几乎同时出台政策查囤地、捂盘,希望加大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量平抑不断上涨的房价的初衷就不难理解了。
    对付囤地、捂盘行为,虽然政府早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这已经成为开发商经营活动的主要模式,也正是这种模式在造成了地价、房价飞涨的同时,为开发商带来了巨额的利益。更主要的是这种双涨也让地方政府获益匪浅,地方官员的业绩也从中大大地。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只有普通的购房人,而投资购房人都是获益者。对比起来,获益集团和损利人群的力量对比悬殊太大了,谁能为这些因此而只能望房兴叹或者是房奴的人们撑腰壮胆?为了他们谋得一个栖身之地而努力。
    很多房地产投资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并不是盖房这点很可怕;很多开发商盖了房子不卖房,而是空置起来等着涨价这点也可怕;很多购房人买来房子不是自住,也不是出租,而是等着房子涨价了再卖出去,这点同样可怕;售楼处的销售价格一天一涨,着实吓得那些看房人,不能不尽早出手,这点招确实吓人。
    囤地、捂盘行为不是什么新玩意,政府方面打击囤地、捂盘的现象也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在房地产市场又经过了这一年多的调控与反调控的较量之后,再拿过去已经给玩过的那些把戏,可能真的没有什么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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