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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专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

发表于2011-09-19
  中山市专项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主要严查酒驾、无证驾、超载、冲禁、不戴头盔五种违法行为。

   从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一般以上交通事故810宗,造成97人死亡,1072人受伤。为遏制这种态势,从9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我市将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酒驾、无证驾、超载、冲禁、不戴头盔五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查。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属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饮酒、醉酒驾驶摩托车的,以及外地号牌摩托车冲禁的,一律予以暂扣车辆,并按规定处罚。

发表于2011-09-19
各位司机注意啦,“吸血鬼”出动啦!!!!不要献血啊
发表于2011-09-20

支持绿色出行,哈哈,我走路滴,来抓我撒

发表于2011-09-30
引用:不爱刷牙在2011-9-20 14:29:18写道:原帖
支持绿色出行,哈哈,我走路滴,来抓我撒
 
 等下告你行为不检点!!!!
发表于2011-10-26
哈哈,让你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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