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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将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早该如此了!

发表于2011-08-29

   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关于“加快村庄建设,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调研报告近日出炉。报告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按农民工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划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通过积分制使农民工有机会平等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待遇。

  报告建议采取的措施包括: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按农民工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划出一定数量的保障房,通过积分制使农民工有机会平等享受城镇住房保障待遇;推进城乡劳动就业服务一体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全面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建立省、市和县(区)共同分担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扶持面向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公办学位紧张的县(市、区)可实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并按人口增长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建设增加学位等。

   农村人和城里人都因该享有平等的权利,早该如此了!

发表于2011-08-30
支持平等!
发表于2011-10-09
绝对支持啦~~~
发表于2011-11-16
发表于2011-11-17
好事就怕难落实,象征性的搞几个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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