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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发人深醒的问题

发表于2011-08-17

自中海出现大狗伤人的流血事件后,部分业主害怕被狗咬的心理总是挥之不去,更甚者有业主出来散步时常常还拿着打狗棍以防万一。勿庸置疑,大狗伤人造成的危害在小区里已经给部分业主的心理布下了阴影。

今天晚上,中海保安队的一位领队人,见某业主拿着手杖路过,便问该业主怎么还带着拐杖?业主说:没什么,这是打狗棍,自卫用的。那位领队人听后说:那大狗本不咬人,只是因为业主抱着小狗,所以那大狗才扑过来伤了人......

从这位领队说的一番话,便可对中海的管理与安全意识窥视出一二。业主抱着小狗时被大狗咬伤了自己,这是不争的事实!难道业主抱着小狗有错吗?小区里,究竟是大狗的业主没牵好绳子导致大狗伤人有错还是因为小狗的业主抱着小狗导致被大狗咬伤有错呢?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这位领队说的一番话让人听了实在是难以接受。难道小区里没有了小狗就可以让大狗随意而行吗?人们的身心安全就有保障了吗?须知道,畜牲就是畜牲,随时都潜在着兽性发作的种种未知因素,譬如:小孩相互追逐玩小球、或是小孩在一旁嘻戏跳动、又或是某些滚动的东西在大狗身旁滚过等等,种种因素都会导致大狗伤人的危害性。

鉴于大狗在小区对人身造成的危害与恐慌,物管处除了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外(加强巡逻),还要对那些在小区内溜大狗而不牵绳(或是用欺骗大家的手段把绳子松松跨跨的套在大狗脖子上)的业主进行必要的耐心宣传与公德,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忠告与处罚。

根据《中山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犬只饲养单位或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此希望物管处多向业主们宣传,提高犬主们的认识。为了营造小区的和谐与文明,为了给小区一片安全的天地,我们希望大狗伤人的流血事件不再重演!!!

 

发表于2011-08-17
真是一个让人深醒的问题
发表于2011-08-17
谁敢让如此的大狗在小区内]随意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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